第三类,鬼上身的鬼人,那就更不用说了,那么厉害的鬼怎么可能不知道怎么隐藏,就算被发现,他们也能消灭发现的人吧。
他们这才知道这任务有多难,因为他们不仅要找出,还要抓捕。
顾姿言说:“你刚才说,鬼人会吸食人的精血,这是我们找出鬼人的方法吧,他们总得吸食人血,就一定会暴露。”
季老二恍然,“对!”
连鬼人专局都不一定能请得动纪含泉,他也没真以为苏青喻就能让他帮他们去找鬼人,他的计划是,不一定请他亲自去,能从他这里找到些找鬼人辨鬼人的方法就行了。
这不就找到了一个吗?
当时王瘸子换到乔程身上是怎么被发现的?不就是他吸食人血吗?
纪含泉看了顾姿言一眼,这一眼怎么说呢,让其他几个玩家都相信了他确实是喜欢漂亮的男人,而不是女人,“你可以试试。”
顾姿言压下心里的不悦,继续说:“阿鸣的爸爸和秦诗的男朋友,鬼换身变成鬼人后,都放不下在意的人,回到了他们身边,这又是一个找出鬼人的方法吧。”
他说:“青城这种人口百万级别的城市,平均每天死亡人数就有好几百,总有立即能鬼换身变成鬼人的,我们只要查到死的人最在意的人,跟着蹲守就行。”
“对对对,这个可以!”
纪含泉又说:“你可以试试。”
“……”
“试试就试试。”顾姿言看向苏青喻,“苏青喻,我们走,时间紧急,我们要快点去找鬼人了。”
纪含泉也看向苏青喻。
苏青喻:“……”
这俩他都不想选。
纪含泉说:“留下来,我帮你去找鬼人。”
苏青喻立即:“好。”
“……”
顾姿言看他良久,笑了笑,转身就走了。
其他玩家见纪含泉没有留他们的意思,也慢吞吞地,非常不舍地走了,临走前看苏青喻的眼神非常地意味深长。
等人都走了,苏青喻也站了起来,说:“走吧,去找鬼人。”
“不着急,我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
“一个科幻作家和一个大学生的故事。”
527:“!”
他果然是薄云意!
527欢快地摇着尾巴蹭到薄云意腿上。
有薄云意在,他们还怕什么鬼啊!在青城横行霸道!踏平他们的鬼窝哦!
有薄云意在,它也不用担心宿主不知道世界剧情,瞎眼做任务了,薄云意这话很明显,他知道,他可以用讲故事的方法告诉宿主,它的狗爪保住了!
看着527对薄云意欢快摇尾的苏青喻:“……”
你的骨气呢?你不是最怕他的吗?你没看到你的宿主是什么态度吗?
薄云意笑着看向他,问:“你想让我怎么讲?”
怎么讲?苏青喻立即想起以前他们瞒着酆都系统交流的方式,他视线扫过薄云意指骨修长的手指,挺直脊背,“纪先生不知道故事是用嘴讲的吗?”
纪先生谨遵师命,用嘴给苏青喻讲了一个科幻作家和男大学生的故事。
正如苏青喻从527那里得到的消息,云绪是一个阳光热情的大学生,像个小太阳。
他喜欢文学,最喜欢的作家是言故时,就是顾姿言的笔名,那是一个新锐科幻作者,第一本书就拿下了好几个大奖,销量破了记录。
顾姿言是云绪的偶像,云绪非常非常喜欢他,买了他所有的书,手抄了不只一遍,经常一边抄一边感叹:“我偶像也太厉害了吧,他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怎么能想出这么绝绝子的设定!”
从他的脑子想到他的脸,云绪想,如果顾姿言有签售会就好了,他好想知道写出这种神作的是什么样的人啊。
可惜顾姿言不仅没有举办过签售会,还很少露面。
幸运的是,云绪考上了一所非常牛的大学,大一的时候,他们学校请到了顾姿言来开讲座。
云绪开心坏了。
他一大早就去占座了,下午讲座才开始,路边的人都奇怪地看着他,而他只是傻笑。
见到顾姿言时,他久久没能回过神,顾姿言和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他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
即便他戴着大大的黑框眼镜,云绪也能透过镜片看到他雌雄莫辨的美丽。
他看傻了,在顾姿言看过来时,一下红了脸。
讲座结束后,他抱着顾姿言所有的书,好像看不懂拒绝一样,一直开心地跟着他。
“偶像偶像,你可以给我签名吗?”
“偶像偶像,我好喜欢你啊!”
“偶像偶像,我给你背一段你的书吧!”
“……”
走得特别急的顾姿言停下脚步看向他,云绪对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灿烂的笑,笑得见牙不见眼。
顾姿言盯着他的笑看了几秒,说:“我从不给读者签名。”
“对对对!这样会被他们看到,我们找个隐秘的地方偷偷签吧。”云绪非常善解人意地说。
“……”
在云绪难以阻挡的攻势下,真的难以阻挡,他都抱住顾姿言的胳膊红了眼眶,顾姿言只好答应给他签名。
签名在顾姿言的车里进行,云绪自然也坐到了他的车里。
他在顾姿言车里发现了一双女鞋,是一双非常大的高跟鞋。
云绪愣了一下,又看向顾姿言的脚。
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顾姿言也什么都没说。
那是他们的初次相见。
让云绪开心的是,顾姿言不久后又被隔壁学校请过去了,他花了好大功夫去了隔壁学校,也是早早地在等待。
又和上次一样让顾姿言给他签名。
顾姿言无奈,“上次不是给你签了吗?”
男生拿出一张照片,笑眯眯地递给他看。照片中是一个男生的卧室,不只是一整面墙的书架,卧室但凡有空隙的地方,都塞满了他的书。
云绪说:“每天都是偶像这些书陪我入睡,我梦想是它们身上都有偶像的签名,不管偶像去哪里开讲座,我都要跟去要签名。”
顾姿言看着那张照片沉默了许久。
如云绪所说,顾姿言去外地大学开讲座时,他也跟着飞去。
顾姿言每次都在他的车里给他签名,他的车里时常有一双女高跟鞋,鞋码很大,偶尔还会有一条很长的裙子。
云绪每次都看到了,每次都是什么都不说不问,下一次还是会笑着出现在顾姿言面前。
有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看向那双鞋时,顾姿言开口说:“那是我穿的,我喜欢穿女装。”
说完他没立即抬头,等到签完名才抬起头,他以为他会在云绪眼里看到厌恶和异样,没想到他双眼放光,怔怔地看着顾姿言,“那、那得多好看啊!”
云绪从小就爱看小说,各种题材都有涉猎,阅尽各种人设,女装大佬看过不只一个,而且都是很戳他的人物。
就算在现实,他知道每个人都有穿衣自由,他尊重这种自由的权利,也尊重不同审美。
更何况这是顾姿言了。
顾姿言进一步跟他说了很多,他都是双眼放光的样子。
那种光在他漂亮的桃花眼里透出来,格外晃人心神。
从那以后,顾姿言再没在车里给他签名过了,他把他的家庭住址告诉了他,跟他说他以后想要签名,就带着书到他家,不用再背着那么多书各地跑了。
云绪第一次去顾姿言家却没有带一本书。
他笑着仰头看着顾姿言,背在身后的手一点点伸到他面前。
白皙柔软的掌心里是三根口红。
顾姿言怔愣地看向他。
男生挠了挠下颌,脸有点红,不太好意地说:“我在商场挑了好几天,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挑来挑去,最后选了这三根,不知道你喜……”
他话还没说话,就被顾姿言拽进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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