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他太过可爱[快穿](33)
摄影师也惊了,心想这个少女真的彪,这拍摄还没完呢。而且这里的桌椅器具每一套都是精品梨花木和清山白瓷,如果踹坏了他们可赔不起,节目组也不会帮忙赔的!
难道三家人刚给了一笔捐款,转眼就要用来赔东西了么?那少女回家了怎么办,父母岂不是要杀了她?
第31章
散场直到尾声, 每家人都在酒楼的休息室等待,顺便给自己的司机打电话, 吩咐他们来接人。
小家伙坐在高高的椅子上,小脚晃呀晃,手里捏着一盒牛奶,嘴里正咬着一根吸管, 那吸溜的声音贼大, 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红艳艳的小嘴沾了不少白色的奶汁,让那孩子看上去更加稚嫩。
喝了好一会儿后,小家伙捏了捏牛奶盒,晃了晃,软软地道:“妈妈,我喝完了。”意思好像想在喝一盒。
林舒芜平时惯着他,但也管着他, 挑了挑眉道:“不行, 现在已经八点半了,再过一小时我们回家就要睡觉了,再喝你晚上又要上厕所。”
小家伙闻言, 瘪了瘪小嘴, 只好咬着吸管,又吮吸了几口,似乎要把这本来就没剩多少的牛奶盒榨干。
其他人摇头,不得不感叹这林女士这般的大美人命不好,丈夫英年早逝, 生的孩子又是个小傻子,十二岁却跟五六岁似的,需要费心照顾。
听到林舒芜说上厕所,殷明麓听着听着,突然真的想上了,打了个招呼后,就在小门童的带领下,前往了男洗手间。
上完后,还没走出门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他抬起小脑瓜子,跟小间谍似的耳朵靠墙,凝神静听;而见他如此,守着他的小门童也忍不住跟着严肃了表情,耳朵动了动,两人就这样偷偷摸摸地蹲在角落里,听起了隔壁长廊的墙角。
长廊里,罗翠花哭着道:“杨阿姨,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请您一定要帮我!”她不想这样被赶回去,说是客客气气地送她回去,可谁都知道其中的不对劲,为什么罗翠苗和她一同去的城市,却只有翠苗一个人被留下?村里的人脑子多想想也能猜出来,她肯定是得罪了城里的大人物,讨了他们不喜欢,才会被送回来。
杨润心叹了一口气,捏着自己的手提包,假惺惺道:“阿姨也想帮你,可惜你元叔叔不听阿姨的,阿姨也无能为力。”
见少女还在流眼泪,似乎要死心了,她便抛出一句话:“现在大家都不资助你了,你如果想留下,只能靠元凤了。”
此话一出,少女瞬间就停了眼泪,惊讶地抬起了脸,结结巴巴地问:“阿姨,你这是什么意思呀?”她听着好像杨润心有撮合他们俩的意思。
杨润心含蓄地笑了笑,道:“凤子这人虽然看着不靠谱,但只要他认准了一件事,就会坚持到底,谁也劝不动。如果你能跟凤子处对象,你元叔叔就算不同意,最后也会留你下来的。”这个年龄的男孩子大多都执拗冲动,对于自己的第一个女人,不说念念不忘,但绝对会在心里拥有一个特殊位置。
“真的吗?”少女眼前一亮,随即脸色暗淡下来,闷闷不乐道:“可是四天后我就要走了,元凤他现在还对我不冷不热的,他对我有很多误解,我不行的……”
杨润心听了,暗暗鄙夷了身边的罗翠花一番,心想这年头的小姑娘真是没用,光有贼心没贼胆,心里想追男人却只会说口头说说,难道不知道使点手段来抓住男人的心吗?还好她早有准备。
于是她不慌不忙地从自己的手提包,掏出点东西,道:“凤子每天晚上都有抽根烟、喝点小酒才睡觉的习惯,这老毛病一直改不了,阿姨已经换了他房间里柜子里的酒,就最上边的一瓶,如果他不喝酒,你就送他烟吧……”而且三个月都待在乡下,许久不沾烟酒的人,一回到家肯定憋得慌。
说着,杨润心将一包‘雪山红梅’放进少女摊开的手心,然后动作慢条斯理地将那只手合拢,想让少女下定决心。
而罗翠花捏着那包烟,呆滞在原地,似乎完全忘记了语言,只剩下心中一片起伏不定。
两人最后前后脚,隔了些时间差离开了。
而吃了一口大瓜的殷明麓心满意足地站了起来,还敲了敲自己稍微有些麻的小膝盖,而被迫听了一耳朵有钱人阴-私的小门童欲哭无泪,最后在殷明麓眨巴着眼睛,给的几张封口费中马上表示自己绝对守口如瓶。
老老实实将人原路送回去。
司机还没到,元凤和夏铭在打桌球,几颗五颜六色的球在桌上撞来撞去。看得出元凤技术水平很好,单手扶杆,眼神一凛,对准了目标后,“啪”的一声,球飞快地掉入球袋。
进球后,就慢慢从球桌上起身,那神态十分惬意,眉宇间更有淡淡的傲气,仿佛在这球桌领域上,他就是绝对的王者。
等他再次俯低身子,准备进球时,殷明麓偷偷戳了一下他的腰,少年敏感地跳了起来,球杆一碰,失误了,而夏铭抓准机会,笑着撑杆,把那颗球收入囊中。
见球被抢了,元凤脸上哼了一声,转头对着捣乱的小家伙“凶巴巴”地道:“你个小坏蛋,在干什么,不知道男人的腰不能乱戳吗!”
他心道,这小傻子还真会戳,那软软的手指,戳了一下,他全身都在抖。而见他生气,小孩儿咯咯咯地笑得挺欢,气得元凤更加想捏他脸了。
怕被捏脸,小家伙才赶紧躲开他的手,一边踮起脚尖,一边把他拉下,在少年的耳边叽叽咕咕起来。
而一听,元凤的瞳仁瞬间紧缩,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半天说不出话,他并不认为这个满嘴童言稚语的小傻子会说假话,而且能把他的生活习惯摸得那么清楚,除了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还能有谁?他讽刺地勾起嘴皮。
想到这里,他无比感谢,在乡下的时候给小傻子讲的那个故事。当时半夜无聊,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睡在床上,他只能没事找事跟小傻子聊天。
小傻子要听童话故事,于是他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漂亮的灰姑娘,名叫元凤……”
小傻子很耿直,眨巴着大眼睛道:“灰姑娘不是叫辛德瑞拉吗?”
元凤道:“这不重要,你继续听。”
“哦。”小傻子乖乖地不发言了。
元凤继续道:“这个灰姑娘的亲爸娶了一个新老婆后,就变成了后爸了。”
小傻子心有戚戚焉地点头,很能感同深受地托着小脸蛋儿,听得更认真了。
“然后‘她’在家里,天天被恶毒的继母与心地不好的弟弟欺负……”他随口胡诌,但小傻子却当真了,至今还以为他跟灰姑娘一样天天在家里捡黄豆,捡完黄豆捡绿豆,于是这一次听到他后妈的事情,虽然“半听半懂”的,但还是赶紧哒着小脚跑来通风报信了。
小家伙这样“鹦鹉学舌”一遍,元凤何其聪明,马上就明白了,脸色也变得极其难看,眉眼间染上戾气,没有人想平白被算计。
没等多久,他果然见到少女朝他走来,给了他一包烟,说感谢他这些日子对他们的照顾,仔细看,那烟还是他最喜欢的牌子。
包装精致大气,完全看不出哪里被做了手脚,肉眼只能看出,少女拿着烟的手在颤抖,但那抖动极小,在黑夜里几乎不易察觉。
他冷笑了一下,没有拒绝地接过,如果他不是提前知道的话,可能躲过了烟,却躲不过酒,因为他有个习惯,喜欢从上到下拿东西,所以如果不是提前知晓的话,他还真可能从酒柜上最上边拿了那瓶酒,在夜晚小小地斟上一杯。
这些人真的是好心思。
在给烟的时候,罗翠花一颗心砰砰直跳,几乎要跳出嗓子眼了,见元凤毫不怀疑地收下了,才悄悄松了口气,随之而来的是说不出的甜蜜、紧张和期待。
元家的司机来时,所有人都起身打算走人了,元凤不走,双手插口袋,懒洋洋地道:“我跟‘癞子’约好了一起,十二点再回去。”一副要泡夜场继续挥霍的样子,看得元父想骂人,发现这大儿子真是死性难改。
元凤叫住了自家弟弟,元景脸上带着笑容,道:“哥哥,怎么了?”其实生怕元凤叫他一起去嗨,他虽然私底下浪荡,但并不想在元父面前落下不好的印象。
“我忘带钱了,你把你身上的钱都拿出来。”元凤不客气地指使道。
元景面上无奈,虽然心里巴不得多给元凤一点,让他最好继续在夜场继续嗨,让元父更加不痛快,觉得大儿子任性叛逆、难以管教的好。
但元父在不远处盯着他俩,他只能装作“极不情愿”、“被哥哥胁迫”的样子,慢吞吞地掏钱,半天掏不出一张信用卡。元凤也跟着装作不耐烦,你再慢吞吞我打你的样子,直接粗鲁地上手掏他的口袋。
两人纠缠在一起,互飙演技,场面看上去有些欺负人。而在翻兜的那一瞬间,元凤眼疾手快地将两包‘雪山红梅’掉了个包,
两兄弟骨子里流着一半相同的血,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喜好极为相似,他喜欢什么,元景也喜欢,他爱抽烟喝酒,元景自然也喜欢,连牌子都差不多。
他们自以为对元凤骨子里的弱点和喜好了若指掌,难道元凤对他们就不了解?冷笑了一番后,元凤搜光了元景身上的所有钱,拿走了一张信用卡,几百块现金,连一个钢镚儿都没给他剩,打劫打得心安理得。
等到嗨皮了一夜后,回到家,一边假装自己抽了烟,一边走上了三楼,勾引心怀意乱的少女上了楼,一边又打电话给元景,喊他上楼来谈人生。正在抽烟的元景感觉脑子有些混乱,面对元凤颐指气使的命令,胸腔里说不出的暴戾,但多年来装模作样下来,服从俨然已经成了本能,哪怕身体再难受、心里再不情愿,他也会上去。
接下来的事情也就跟突然翻篇似的,等元景捂着要爆炸的脑袋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张床上,而身边躺着个女人,床单下的皮肤并不白皙,而是阳光般的小麦色,不是他那校花女朋友,也不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顾小姐,而是那寄住在他家的那个农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