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脑袋枕在花千霜的枕头上,身上破碎的衬衫和裤子也变成了睡裙……
白色的睡裙,甚至还有蕾丝花边。
Omega当然也喜欢穿睡裙了,但沈之南以往总觉得这是那些娇弱的小o和女孩子穿的,他更喜欢睡衣睡裤或者是睡袍。
花千霜坐在一旁,手掌覆盖在沈之南平坦的小腹上:“越是强大的alpha越难让omega怀上孩子,但完全标记以后,怀孕的概率会有极大的提升。”
沈之南不太清楚花千霜和他说这些话的意图是什么,他茫然点了点头,顺着花千霜的手掌去看自己的肚子。
那个地方,以后是不是会孕育一个小小的生命,一个属于他和他的alpha的孩子。
晚上太累了,沈之南迷迷糊糊地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隔天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才刚刚在床上翻了个身,旁边的热源便贴了上来。
“醒了?”花千霜捞起沈之南的一缕头发放到唇边亲了一下,吩咐道,“墨菲,让仆人进来为皇后洗漱。”
沈之南还处于刚刚睡醒的懵懂里,他看着旁边的花千霜发了会儿呆。
花千霜不是应该很忙吗?为什么这个时候还在床上陪着他。
沈之南很少在床上洗漱,他迷迷糊糊地被仆人伺候着洗漱刷牙,全程都坐在床上没有下地。
洗过脸后人清醒了不少,沈之南偷偷看了眼旁边的花千霜,alpha穿着睡袍,不像是离开过又回来的样子,手边放着这个时代已经很少见的纸质书籍,似乎从醒来后就一直在旁边看书。
“饿了吧?”花千霜又命人送上吃食,小桌子往床上一搭,这是要让沈之南在不下床洗漱后,又在床上吃东西?
让他在帝国皇帝的床上吃东西?
“陛下,我下去吃就行了,不然把您的床给弄脏了……”沈之南有些惶恐,花千霜对他是不是太好了一点?
“脏便脏了。”花千霜神色不变地说了句荤话,“你第一次来的时候,这张床便被你弄得脏兮兮的,总不会比上次还脏。”
沈之南瞬间说不出话来了,要不是花千霜是他惹不起的帝王,他多少要怼上两句。
是谁让他把床弄脏的,更何况当时弄脏床的人也不止他。
脸上热气腾腾的,沈之南干脆不说话了,闷头吃饭。
反倒是旁边的某个老男人发出一声轻笑,抬手在omega柔顺的雪发上轻轻揉了揉:“生气了?”
“没有,陛下。”沈之南腹诽,他哪里敢和花千霜生气。
“那就是在撒娇了。”
沈之南差点被噎住,花千霜是怎么得出他在撒娇这个结论的?
花千霜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哪里说错了,他一手把玩着沈之南的头发,一边自顾自地说起了其他话题:“希格斯中将每年都会举办一场武斗会的海选活动,海选之前通常会有一个户外宴会。”
“你想去玩的话,待会儿我让人给你定制两套衣服。”花千霜说道。
沈之南喝了一口清甜的椰子鸡汤,对上了花千霜深沉如海的眼眸,碧绿的眼睛微微一颤,清晨的晨光落入一片森林绿湖中,漾起一圈圈的水纹。
“谢谢陛下。”沈之南认真感谢的模样,看起来十分乖顺。
花千霜以前觉得沈之南像一只小白兔,现在觉得沈之南的伴生兽不愧是白鸽,他的小omega有时候呆呆的,很像一只呆呆的小鸟。
嗯,这只漂亮的小鸟声音也很好听。
不管是说话的,还是啜泣的,情动的……
就是太爱哭了,每次都会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你会唱歌吗?”花千霜好奇地问。
第36章 有蛇啊!
沈之南点了点头,应道:“会的,陛下。”
家里人从小给予他足够的自由,但也没有忘记将他培养为一名优秀的贵族。
沈之南不但会唱歌,他还会跳舞,会各种乐器,会骑马,会射箭……他会的可太多了。
他不但是帝都最漂亮的omega,也是最多才多艺的omega。
花千霜沉沉注视着他漂亮的omega,他的手指轻轻擦过沈之南的喉咙,嘴角带着一丝浅笑:“下次唱给我听,等你的喉咙不哑的时候。”
所以他的声音变得沙哑该怪谁呢?
吃过了早午饭,沈之南换上了崭新的衣服。
衣服是他最喜欢的白色,上好的面料上绣着银色的暗纹,在袖口和领口的位置镶嵌着水绿色的宝石,和沈之南的眼瞳颜色十分相称。
花千霜送他的每一件衣服,都比帝都最好的裁缝裁剪的衣服更漂亮更精致。
花千霜很满意沈之南的打扮,他拿过水绿色的缎带替沈之南把一头月华般的雪白头发绑好,沈之南从头到尾都任由花千霜替自己打扮。
虽然他不是很清楚花千霜为什么会对装扮自己表现出很愉悦的样子,但不得不承认,花千霜的审美非常好。
“晚上我有事,你自己吃晚饭。”上上下下欣赏了一番经由自己打扮过的漂亮omega,花千霜低头执起沈之南的手腕。
omega的手腕纤细漂亮,像一截莹润细腻的白玉,冷白的腕子上一圈黑色小蛇衔接的手环显得格外显眼,冷峻的黑色衬得沈之南的手腕更白了。
他的omega有着婴儿般细腻光滑的皮肤,雪白的发丝在阳光下泛着模糊的光晕,水绿色的眼眸是他所见过的漂亮的眼睛。
花千霜回忆起五年前他第一次见到沈之南时的场景,刚刚年满十八岁的omega站在洒满金色碎光的湖边,风向后扬起omega雪色的长发。
嘴角洋溢着天真的笑容,十八岁的沈之南双手手心向上,仰望着天空,四周的白鸽在omega的身旁展翅飞翔。
帝王平静的心湖,落下了一片洁白的羽毛。
点点涟漪在湖面漾开。
从此。
沉净的心湖,为旷野的白鸟,留下了一片可供栖息的天地。
花千霜离开以后,墨菲带着崭新的两套衣服送到了沈之南面前。
一套是黑色的劲装,用于参与武斗会的海选活动。
还有一套则是正式的礼服,礼服仍然选用了沈之南最爱的白色,但华丽程度远远超乎他现在身上的这套,衬衣长裤外还有一层飘逸的薄纱外袍,除了水绿色的宝石以外,在细节处镶嵌着大量的钻石。
极尽低调奢华。
“墨菲,这一套礼服做下来要多少钱?”沈之南没忍住他的好奇心。
作为帝王与帝后最忠实的ai管家,墨菲蓝色电子眼睛闪着温和的光,悦耳的男声说出了一个让沈之南大吃一惊的数字。
即便是以前家里很有钱的时候,沈之南也没有穿过这么豪华的礼服,他再一次被花千霜的财富所震撼。
这一套衣服,都可以在帝都的黄金地段买下一套房子了。
墨菲继续说道:“您的每一套衣服,都需要至少一个月的工期才能完成,全部由手工制作。”
沈之南小心翼翼地把衣服放了回去,碧绿的眼眸里闪着疑惑的光:“可是我来到皇宫才一个月不到……”
墨菲的摄像头闪了闪:“陛下从五年前就开始为您准备衣服。”
五年前,是他和花千霜第一次相见的时候。
尽管那个时候他拒绝了花千霜,花千霜仍然相信有一天他会后悔,会回头找花千霜吗?
沈之南一时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该说花千霜体贴,还是足够自信呢?
或者,是他自己太蠢了。
外人都能看出来封念当年并不爱他,只有他傻乎乎地以为封念仍然记得他们幼时的承诺。
沈之南不是很想再去帝都玩,花千霜似乎也不介意他在皇宫里乱逛,他干脆在皇宫里转悠。
花千霜寝宫里有一个非常大的花园,沈之南觉得这花园都快有森林公园那么大了。
和他自己寝宫里四处点缀着鲜花的精致花园不太一样,花千霜寝宫的花园更像是野蛮生存的原始森林。
荒草丛生,树木林立,原始,却有力量。
沈之南没敢太往里走,他找到了一片芦苇地和湖泊,明明身在皇宫,坐在芦苇地里被太阳烘烤得热乎乎的石头上时,他却有种身在旷野自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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