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穿越成为刚从局子里放出来的劳改犯。
要啥啥没有,拖油瓶倒是好几个。
本该上高中生的大儿子在夜总会跳舞挣钱。
本该上初中的二儿子成了惯偷。
最小的一个更惨,直接被人给卖了,至今下落不明。
林三觉得以上这些已经够悲催的了,直到有一天,他大儿子一脸凄惶地跑过来对他说:“爸,我怀孕了”后。”林三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男人不一定是男人,他还有可能是个小O。
主亲情救赎向。
男主是A,并在后期有自己的CP.
排雷指南一定要看!!!!
2本文走搞笑风,无脑风、超级小白土狗风,现实里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本文中全都会发生,SO,喜欢小说情节严谨者,勿入。
3养崽文,亲生的加非亲生的数量不会少。
4文笔不好,请多包涵。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穿越时空 年代文 时尚圈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三 ┃ 配角:孩子们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被设定给硬掰弯了的男人。
立意:努力做个好父亲
vip强推奖章
林三穿越异界,被养儿系统绑定,从此走上好爸爸之路,从恶毒舅妈手中解救被磋磨的大儿子。从偏执狂母亲手中解救被精神虐待的二儿子。找回被拐卖的小儿子,这一路上他还收养了数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在一次次的行动中。林三拯救了孩子们,同时他也得到了孩子们的爱戴,在数十年后,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翘楚的他们公开表示:林三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棒的爸爸!
本文轻松搞笑,抓马与脑洞齐飞,通过林三与孩子们间的相处探讨什么样的教育方式才是正确的
第一章
【阅读本文前请一定要看排雷指南,谢谢。】
1989年.盛夏.榕城第一监狱。
陈浪蹲在树荫底下,两只手指夹着半截烟屁股,一双不大的眼睛却时不时盯着马路对面今儿是他老大林三刑满释放的日子,陈浪唯恐错过接人的时间,所以一大早就来门口盯着,从凉爽的早晨,盯到炎炎的午后,终于,他等到了。
监狱的大门缓缓打开,一道熟悉的人影走了出来。
陈浪眼圈一红,大叫一声:“三哥!”
这是在叫自己吧。
林三冷静的看着跟撒欢野狗似的朝自己突突而的小平头。
小平头激动极了,上来就张开双臂给林三来了个熊抱,他哭着说道:“三哥,这几年你受苦了。”
林三心想:还行吧,毕竟我也才穿过来不到半个月。
与其说是受苦不如说是受惊。
监狱门口也不是说话的地方,陈浪哭了一会儿后,自然而然地接过林三手里的皮包,拍着胸脯说道:“走,三哥,咱回家。”所谓的回家,回的也不是林三的家而是陈浪的家。他家住在榕城西区,一条老胡同里,是个大杂院,陈浪住的是最北面的那间屋子。虽然很破旧,但管咋地也算有个窝,不像林三,管啥玩没有,兜比脸都干净。
简单的安置好了后,陈浪就开始倒腾起接风宴。
一只烧鸡,一碟咸鸭蛋,外加一碟炒青菜。简简单单三个碟,却已经是陈浪能够拿出的最好的吃食了。当然了,有了美食还得有美酒,灌在玻璃瓶的散装高粱,劣质却也辛辣够劲。
“来,三哥,我敬你,从今以后咱兄弟又能在一起闯荡天下了,呜呜呜……”说着说着,陈浪的眼圈又开始浸出眼泪来,可见他跟原主的关系是真的不错。林三也是个“敞亮人”有感于兄弟的深情厚谊,立马就跟着情绪高涨起来,于是两人就开始推杯换盏,再然后浪花兄弟就被林三喝到了桌子底下去。
这酒量也太浅了!
作为一个天生就能千杯不醉的男人,林三先是叹了口气把已经没了意识的浪花兄弟挪到一张单人床上然后又回到饭桌旁,一边吃菜一边琢磨起事情来。首先是原主进监狱的原因,一点都不意外:打架斗殴。原主用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街边的该溜子。大奸大恶倒是没有,但却也是整天的务不正业,游手好闲。
其次,是原主的家庭状况。
父母双亡,结过三次“婚”有四个孩子。
嚓,原主今年也才三十二岁啊,就有着这么丰富的人生阅历了,这让曾经相亲了十几次都没能成功的自己,情何以堪呐!当然了,鉴于原主是个渣男,只管生不管养,所以如今这些孩子们也全都不在他的身边。
社会关系越简单,他暴露的几率就越小,从这方面来说,实质意义上的成为孤家寡人,也没什么不好的。不过想是这么想,但林三已经下定决心,等自己的生活稳定一些后,一定要去看看几个孩子。
最起码:得给点生活费吧!
离林三刑满释已经过了七天,这七天里林三早出晚归,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嘴巴去感受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说它熟悉是因为这里跟林三印象中的八十年代末基本一致,说它不熟悉是因为林三发现,这个国家的很多城市名字他都听都没有听说过,譬如说,首都不叫北京叫元京。上海不叫上海叫海城。地图上本该属于东三省的位置,现在连成了一片,统一叫东北省。
由此,林三得出了一个结论,这里并不是地球而是一个与地球相似的平行世界。
幸好,执政种花家的还是我们伟大的党。
基本摸清楚了周围的状况后,林三准备行动起来,他对陈浪问道:“你觉得哥长的咋样?”
“玉树临风,仪表堂堂。”浪花兄弟很给面子的竖起了一根自己的大拇指:“整个西城区谁不知道,三哥您是就是这片最靓的仔。”
他说这话倒是不假,林三要是长的不好看,他也不能结三次婚。
“榕城最大的夜总会是哪家?”
陈浪张口就答:“那必须是红浪漫啊!等等……三哥,你该不会是想要下海吧!”
下午两点,红浪漫夜总会刚刚开始营业
穿着牛仔裤,皮夹克,带着黑色□□镜,浑身上下就差没有写着“我很潮”三个字的林三推门走了进去。保安没拦着,前台妩媚成熟的大姐姐极热情的迎了过来,笑着表示:先生您好,我是Linda,有什么能为您服务的吗?
林三摘下墨镜,及其风骚地对着人家抛了个媚眼,然后笑嘻嘻地表示:美女,我是来应聘的!
是的,林三是来应聘歌手的。
这七天里,林三已经打听过了,红浪漫的当家歌手坤哥被死对头夜来香给挖走了,现在急需一名台柱子。
于是林三就自信满满的过来了。
红浪漫的总经理是个四十多岁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因为基本没有头发,所以江湖人称:亮哥。
林三先是自报家门,然后说明来意。
亮哥觉得眼前这小伙长的是真好看,打扮的更是时髦,一看就不是那种良家妇男,可以试试。
俗话说的好,试试就试试。
林三也不怯场,现场借了把木吉他而后便开口了。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余路还要走多久……在那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榕城带不走的……只有你……”
林三是个低音炮,唱起歌来,深情性感到一塌糊涂。
亮哥觉得很满意,不过在夜总会,点情歌的还是比较少,歌手的主要职能,其实是热场子。
不过这一点,对于林三来说,也完全不成问题。
“一首《路灯下的小姑娘》送给大家……”
完全没有意外,林三被录用了。
并且因为后者的争取,工资的形式采用的是日结,小费另算,若是能卖酒水,与店里是一九分。
当天晚上,林三顺利上岗,并且演出过程相当火爆,广受好评。
他一个晚上唱了七/八首歌,其中一首叫《热浪》的,还配上了一段自己编的霹雳舞。
好家伙。这可真是太时髦了。
当时整个舞池里的人全都疯魔了,大家嗷嗷叫嚷着,气氛一瞬间热闹的几乎快要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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