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朱同志开局一个碗,打下一片江山,随后便抱着朴素的思想,尽心尽力地培养继承人,文官武官都使劲往太子手里塞,大事小事都指点一番,太子越得人心他就越高兴。
只可惜朱标同学在历史上英年早逝,老朱同志彻底开启杀神模式,为了朱标同学的儿子朱允炆顺利继位杀了一大片的开国臣子。
可见太子在老朱同志心里的地位,这大概是有史以来活得最开心的太子了。
穿成这样的太子,简直不要太高兴,只不过大明王朝有亿点点的不对劲。
不管是妖魔,还是鬼怪,都是真实存在的。
———————
应天府里人来人往,灯火通明,孔明灯越飘越远,绸幔轻扬,路边的店铺放出烤鸭的香气,茶楼里笑声不断,桥下驶过船家,酒葫芦砸在水里击碎了明月……
拜师仙人,重建阴阳制度,建酆都,定城隍,身缠气运金龙,朱标终于成长为合格的太子。
“标儿,你看,这些人……”朱元璋愣了一下,“人呢?”
“来了来了。”朱标举着糖葫芦过来,“父皇有事?”
“一天天的没个正形!和你出宫就是让你吃东西的?”
“我买了两根。”
“……拿过来。”
“咱要办的事那么多,也难得出来了。”朱元璋找块湖边的石头坐下,“你明日记得去咱那里拿点奏本。”
“好嘞。”
一只野猫从瓦上跑过,被朱标看了一眼,扑通一声掉进了湖里。
“嗯,记住就好。”朱元璋点头,“你这手怎么回事?难道被什么东西划了口子?”
朱标看一眼手上的鲜血,笑道:“没事,刚刚买糖葫芦的时候,旁边有家鱼店,估计是沾上血了。”
“毛燥!下次小心点!”
“是,父皇。”
“叫什么父皇!”朱元璋一拍大腿,“这又没别人,给我叫爹!”
“哎,爹。”
—————
如你所见,这是一个拥有妖魔的年代,这是一个皇权至上的朝代,我是一个活得贼开心的预备天子。
入目所及,皆是我大明江山。
——————
观看指南:
1.书名是预备天子,本书恰如其名,不会写到主角登基后的时间,最后也就是到监国看奏折处理事情的准天子的地步。
2.主角不是万能的,是在成长的,不仅是能力,还有性格(从普通人到合格的腹黑帝位继承人)
3.平行世界,架空历史,神话世界,大家懂的
4.与正史在各方面都有所出入,请勿深究(指时间线、物质资料、地理情况、建筑、服装、思维方式等)
5.偏正剧,会有各种悲欢离合,权力阴谋(画重点,请务必注意)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历史衍生 爽文 聊斋
搜索关键字:主角:朱标 ┃ 配角:很多很多人 ┃ 其它:大明/天子/皇帝/等等
一句话简介:预备天子今天也很努力
立意:努力奋斗才会成功
vip强推奖章
老朱同志开局一个碗,打下一片江山,随后便抱着朴素的思想,尽心尽力培养继承人。文官武官都使劲往太子手里塞,太子越得人心他就越高兴,这大概是有史以来活得最开心的太子了。穿成这样的太子,简直不要太高兴,就是这个世界,妖魔鬼怪是不是多了点儿……本文讲述主角作为大明太子,周旋于朝堂和民间不断面对挑战、排除困难,最终成为合格的继承人的故事。权谋斗争、妖怪们的生活日常在其中穿插展开,带你见识聊斋世界的奇异,领略神话王朝的风采。
第一卷 学步
第1章 出发应天
至正十六年。
夜色笼罩下,薄薄的云雾在空中飘散,月亮挂在天边,好像在从一层油纸里透出光芒,朦朦胧胧叫人看不真切。通往应天的大路上,寒风四起。
路边树木在风的吹拂下嗖嗖作响,凉风吹过,一直吹至火堆前,火焰乱晃中,光影也跟着狂舞。
由几百人组成的队伍正在歇息,从他们的排兵布阵、夜间巡视中,能看出这是一支很有纪律,很有规矩的部队。
这一支部队属于朱元璋。
三月份时,朱元璋攻下集庆府,将其改名为应天,好好修整了一番,弄清楚自己住哪,军队放哪,决定把这地方作为大本营后,就派人来接自己的妻儿过去。
和州离应天说近不近,说远也不太远,难免要走夜路。
朱元璋最重要的家眷就住在最中间的帐篷里,众将士分散在周围,把它团团围住,力求达到最好的保护效果。
马秀英不用提,这位是朱元璋起于微末时的结发妻子,是放在心尖上的老婆,热炕头的唯一人选。还有一位就是他目前唯一的儿子——朱标。
朱标的出生代表着朱元璋有了自己真正的后代,不同于收下的养子,和前来投奔的姐夫侄子等亲人也不一样,对于幼年丧父丧母又流浪许久的老朱同志来说,有了自己的孩子,就好像终于有了着落。
那是一种叫做“家”的感觉。
如果说这一点是对朱元璋自身情感的意义,另一点就是对他的野心的意义,随着势力的不断发展,朱元璋的家业已经和千千万万个人的家业捆绑在一起,如果他没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后代,对跟随他的部下来说,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举个例子。
人都是会生病的,事情也都是会出现意外的,如果朱元璋突然死了,失踪了,瘫痪了,谁是下一个主公?
大家要是抢起来了,这么一大票人,辛辛苦苦攒下的官职和财富,难道要在新的政权更迭中消失?
所以说——少主是很重要的。
这两位加起来,是双倍的重要,把他们送到应天的路上,绝对不可以发生意外。
寒风刺骨。
山上冷得要命,几只寒鸦在叫。
马秀英挑亮灯火,坐在枕边,拿着一份地图,指着应天轻声道:“标儿,你看,这就是应天,原本是叫集庆。”
说完这句话,她就伸手,把被子紧了紧,生怕野外天寒地冷,让朱标冻着,这样还觉得不够,又拿来自己的棉袄来加在被上,向下压了压,这才满意。
“娘,应天是个怎样的地方?”
朱标上辈子也叫朱标,现在嘛,就只有三岁多一点,但是说话已经很清楚了,毕竟有个成年人的灵魂,装成很幼稚的样子太为难他了,做个聪明点的小孩儿就好。
“很繁华。”马秀英回答道,“比和州要大多了,东晋、宋、齐、梁、陈都把那里当作都城,所以还是个兵家必争的险要之地。”
朱标的历史其实没有多好,最好的时候也就是高三,穿越以后又过了三年,该忘的早就忘了个差不多,虽然知道这些朝代的名字,但要具体去说,根本和没听过差不多。
也就是他比较感兴趣的明朝,朱标能记得点儿东西了,就这也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
在这个没什么故事听的古代,听自己博学多才的母亲讲历史能算作很好的睡前消遣——史书上也确实记载着马皇后通读史书,机智聪敏。
“爹就在应天等我们吗?”
“对。”马秀英摊开地图,有心给儿子做军事上的启蒙,继续柔声道:“标儿你看这儿,这地方是陈友谅的地盘,这里是张士诚的,只要你爹把这两块地方拿下来,大业就成了一半。”
古人早熟,马秀英觉得自己的孩子聪慧异常,一定也能听懂她在讲什么,平日里朱元璋那里来的战报大部分都会念给朱标听听。就算没听懂,也当是陪儿子玩乐了。
朱标知道应天就是南京,拿下这里,无疑代表着朱元璋的力量又强了很多,几乎称得上是一个分水岭,和马秀英说的类似,如果打败那两人是大业成了一半,拿下应天就是大业的开始。
所以这次,他们要去的地方就是南京。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