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与大黄
当有一天太阳变得跟从前不一样,
大自然要重新制定她的法则。
蓝色阳光赋予万物无限的生机,
却也让早已习惯了金色太阳的物种们难以承受。
生存还是死亡,适应还是被淘汰?
在这一场残酷的考验之中,
从前那些进化程度越低构造越简单的物种,就适应得越快,智商越低的动物就越是无知无畏,它们早早地将自己袒露在陌生的阳光下,接受大自然的宣判,越早通过考验,就能越早开始它们的繁衍生息,抢占资源。
而人类呢?
人类因为害怕危险而躲避阳光,宁愿生活在黑暗之中,
因为掌握先进的技术,从而可以为自己创造各种生存的条件,然而我们真的能和大自然抗衡,游离在她的新规则之外吗?
是不是死伤再多,变异也在所难免?
那么在新旧人种的更替中,人类社会又将会经历怎样的矛盾和动荡?
主角一蚁族,在遭遇了末世袭击之后,奄奄一息躺在床上,默默忏悔自己这一生中最最愧疚的一件事,那就是在他高中的时候,见死不救,遗弃了一只生病的小狗。
重生后他没有再次放弃那只小狗,而是做了不同的选择,然后有一天,这只叫大黄的狗狗说,它是犬神后裔。
巴上犬神后裔有什么好处,那自然是修真了。不过大黄说,犬族的修行之道不传外人,想修真,嫁过去就是自己人了。
攻受不定,也许是人攻,也许是犬受,也许,只是也许,不排除互攻的可能。绝对是会变身的,这个可以放心。
内容标签:末世 重生 修真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高长,大黄 ┃ 配角: ┃ 其它:
晋江编辑评价:
主角高长是个蚁族,在遭遇末世袭击之后,默默忏悔了自己一生中最愧疚的一件事,那就是自己高中的时候,见死不救的遗弃了一只生病的小狗,重生后的高长没有再次遗弃小狗。然而某一天,这只叫大黄的狗狗说,它是犬神后裔……本文虽然是末世文,但没有走一贯异世的老套路,主角高长重生到高中,遇见性格老实的“忠犬”大黄。作者文笔简练毫不拖泥带水,文章整体风格偏于种田,虽然慢热,剧情却流畅自然,通过一些生活细节来刻画高长和大黄水到渠成的感情。
第1章
在阴暗潮湿的房间里,高长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左脚裹着一些破烂的布条,放在被子外面,前几天出去寻找食物的时候,他不小心一脚踩在尖锐的钢筋上,差点没把脚板捅穿。
这要是在平时也不是什么大伤,上一趟医院,然后在床上养个把月就差不多该好了,可眼下,别说医院了,连消炎药都没地方找去。
几个月以前,天生异象,千百万年来一直照耀着地球的金黄色阳光中,突然夹杂了一些蓝色的光线。被这种光线长时间的照射,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动物,都会变得异常狂躁,破坏力极强,而且会一直保持狂躁状态直到自己的生命被消耗殆尽。
以目前的医学水平,根本无法解释这种想象,更别说是寻找解决之道。于是,只要被蓝色阳光照射而产生病变,基本上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为了避免被阳光照射,大家只好昼伏夜出,没有办法展开生产,市场经济很快就陷入瘫痪,原本繁华热闹的大城市,也俨然变成了一座座死城。
很多城市人口都涌向乡村,能投奔亲戚的都投奔亲戚去了,就算这一路上危机重重。他们不仅要避开阳光,每天夜里赶路,必须在天亮前找到藏身的场所,而且还要时时躲避来自于同类和狂躁的动物的攻击,世道开始越来越乱,没有几个成年男人结伴同行的话,女人和小孩根本不敢在夜间行走。
高长从前倒是农村人,但是他命硬,所有亲戚都死光了,村里人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他们村,高考完之后,卖了土地房屋,大学毕业后就在城市里加入了蚁族大军。
现在的城市倒也不是完全不能活人,在蓝色阳光的照耀下,城市的绿化带开始疯长,很快攻占了道路和天桥,像高长他们小区前面的那几颗榕树,就几乎要把树根都穿遍了他们整个居民区。
不过这样一来倒也有个好处,那就是阳光不怎么能照到他们的房子了,从前在窗户上阳台上挂着的那些竹席毛毯,也都渐渐取下来了。
这些植物就是他们的食物,他们吃树根吃树叶还吃树皮,有时候还会在地里挖几条蚯蚓,又大又肥营养丰富,就是吃起来的时候挺恶心的。
但是觅食也存在一定的危险,城市里有些猫狗老鼠,被阳光照射之后变得异常凶猛,而且不知道怎么的,有些好像还以狂躁状态活了下来。他们穿梭在大街小巷,攻击所有能动的生命体,发展到后来,有些甚至学会了吃人肉。
所以现在很少有人会独自出去觅食,一个居民区里总共也没剩下多少人了,大伙儿都熟得很,约好时间和地点,每天碰头之后才一起走出小区大门,收集食物的时候也要轮流放风,避免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遭受野兽的攻击。从前那些宠物猫狗什么的,现在绝对比野兽还凶猛。
高长就是在前几天和大伙一块儿出去觅食的时候,被几只老鼠围攻,一路从外面跑回来的,途中不小心踩到一根断裂的钢筋,伤口很快就开始发炎。
身体好像又开始发烧了,这两天他总是反反复复地发高烧,这一次感觉尤其不好,高长觉得自己大概是要死了。
他们说人临死之前都会想起自己的生平往事,就跟放电影似地,高长倒是想看看传说中的电影,只可惜他的情况和别人不太一样,没有免费的电影可以看,只好自己运转起已经不太清醒的大脑,想想这一辈子都经历了些啥。
高长生出来的时候他娘就难产死了,长到三岁那年他爹也死了,他们老高家人丁本来就单薄,好几代都是单传,这会儿到了高长这儿,还是单传,不过他爹娘死得不好,太早了,让高长落了个命硬的名头,顶着个克死爹娘的大帽子好容易才活到十七岁,唯一的奶奶也死了。
这下他扫把星的名头算是坐实了,村里没一个人愿意跟他打交道,生怕一个不小心沾上晦气,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别的扫把星也就是散播散播霉运,高长这扫把散播的可是死气,跟阎王爷身边的勾魂小鬼似地。
高长也不喜欢他们村的人,一个个的欺软怕硬,他小时候没少被村里的孩子欺负,他们大人也不管,后来高长才弄明白了,原来那些大人是怕他,巴不得他在村里呆不下去了赶紧走。
于是解决的办法出来了,谁家要敢跟他过不去,高长就搬把凳子坐他们家门口号丧,一嚎老半天,谁劝都没用,他娘的,看你们怕不怕死。打那以后,就再没人敢欺负他了。
高考一结束,高长就卖房卖地奔市里去了,从此开始了幸福快乐的大学生活,城里的人不像村里,从来没人嫌他命硬,住校几年,高长他们宿舍也没出过命案,日子过得挺安生。
高长这厮大一下半年就开始在学校各栋宿楼间游走,专门推销化妆品护肤品,生意相当不错,女生男生的东西他都卖,女生的花样比较多,男生大多就是洗面奶,当然,也有少数几个跟他买过唇膏和粉底液的。
想想那几年真可谓是顺风顺水,还顺便泡上了他们系的系花。毕业以后日子也不错,城里没啥好,就是自由,忒自由,没人吃饱了撑着查你的祖宗十八代,关心你是不是几代单传是不是克父克母。
基本上,高长觉得他的人生没有太大的遗憾,如果非要说的话,那也有那么一两件。
其一就是他高中的时候,高二那年,某一天高长同学晚自修结束回家的时候,有一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黑狗,一路跟着他到了村里。高长那会儿还是青春期少年,心软,就把它带进了自家院子,还给泡了包平时不舍得喝的奶粉。
那小狗跟他的感情非常好,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跟着高长走半个小时山路去上学,每次都等高长快到学校了,才依依不舍地在山坡上停下脚步。晚上高长晚自修结束了,也都能看到这只小狗等在那里,一人一狗在手电筒昏暗的灯光下一起往村里走。
对从小孤苦伶仃的高长来说,这只小狗是难得的同伴,时间长了,几乎就像是兄弟一样,高长买两只包子,必然就有一只包子会进这只小狗的肚子。
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非典来了,他们家小狗好死不死还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生病,发起了高烧,那时候高长的奶奶还没过世,就上山采了草药煮了给它灌下去,可就是不见好。
很快他们村里就都听说高长家的小狗发烧了,村长找上高奶奶,让她把这只病狗处理掉,奶奶也答应下来了。晚上奶奶对高长说,这只小狗也不知道得的什么病,村里的人都怕,咱们把它送走吧,命大的话它还能自个儿活下来,留在村里,迟早得被那些人打死咯。
高长觉得奶奶说得有道理,而且他知道他们家在村里没有地位,也不想因为这件事让奶奶为难,就答应了。
那天他亲自把小狗送到很远的一座荒山上,回来的时候不许它跟,小狗倒是很听话,就是那两只湿漉漉的眼睛,看得高长心里难受,那种感觉,大概就叫做愧疚吧,真的是很愧疚,当初他把他们系花破处的时候,都没那么愧疚过。
老实说,给人家系花破处的时候高长也是很愧疚的,那姑娘看着挺放得开的,哪个晓得她原来还是个处啊,要知道的话高长肯定得更慎重一点,起码不能叫那种一个晚上三十块的房间了,起码得叫一百的。
这也是他一直都觉得愧疚的事,不知道对方是个处,稀里糊涂就给上了,结果自己也是个处,啥滋味都没上出来,几天后就和平分手了。
可高长不能跟人家说自己也是个处,不是因为能力不行,就是技术还不太成熟啊。他也不能跟人家说,其实你是处我也是处,咱俩谁都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