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发誓绝对不会找一个喜欢喝酒的丈夫。
司徒淼正襟危坐,看酒就像是在看自己的杀父仇人。你说巧不巧,他就一点都不爱喝酒呢!
其他四个朋友:也不知道当初偷了老父亲珍藏的沧州酒的人是谁,这个时候倒是装起大尾巴狼了。
不过絮果等人也理解,犬子能找到媳妇不容易,他们很愿意配合他。
只有闻兰因真的有点想杀人了。他今天出门是不是没有看黄历?他明明找不苦表兄算过的,今天太阳金星合相,是宜表白的啊。
一行人一直闹到了月上中天,宴会才散,唯一的寿星闻兰因都绝望了。
爱咋咋地吧。
他一点也不受月老喜欢,这是他的命运,他了解。
而絮果……
反而阴差阳错捡到了一页没头没尾的计划稿,那上面一看就是闻兰因的字。闻兰因的书画从小就备受赞誉,自成一派,但闻兰因有个书写习惯,也不知道他自己发现没有,絮果心想着,闻兰因在写最后一笔的时候总喜欢往里勾,就像是重重的在宣纸上刻下的一剑,力透纸背,铁画银钩。
絮果一直很喜欢闻兰因的字,可惜他不适合练。
絮果也不知道这纸是哪里来的,只是想着顺手给闻兰因捡起来,结果就在雁鱼铜灯下,看到了那一句:绮纨之岁,一纸情深。
作者有话说:
感觉这回才适合这个内容提要。
——这回絮果真的知道了!
*绮纨之岁:就是少年时代的意思。
闻兰因这话说白了就是,我少年时代就喜欢上了一个人!
第123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二十三天:
絮果小时候在外舍常听杜夫子说,只要你们坚持耕耘,日复一日的努力总会被看到。
絮果不知道这话到底对不对,但至少闻兰因的努力是被“看”到了。在捡到那张疑似情书的宣纸时,絮果其实挺慌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宣纸烫手,恨不能赶紧找个地方把它束之高阁,就好像他从来没有见过。
但忙中总会出错,絮果越藏越乱,反而看到了更多的“情书”,最后写满了字的宣纸直接从桌子上倾斜而下,就像是絮果此时杂乱到不可思议的心绪。
他手忙脚乱的来回接着宣纸,生怕大半夜的动静太大,引来更多人的围观,那就太社死了。
幸好,老天爷多少还是眷顾絮果的,一直到他把全部的宣纸都捡起来,也没有人发现不对。
只是絮果捡的差不多了,宣纸上的内容他也看得差不多了。各式各样情真意切的表白扑面而来,就好像有一万个闻兰因在他耳边低诉情肠。有些直白赤裸到就只有“我心悦你”四个大字,有些则含蓄的仿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人,要不是和其他表白混在一起,絮果都未必能分辨这在说什么。
对于这些宣纸上的内容,絮果的第一反应是,闻兰因打算写话本?自己看还不过瘾,要当作者了?
当然,很快絮果就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在这些纸上他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名字,他的名字。
虽然只有一张,还是一首仅仅疑似是有他名字的藏头诗。
但那一刻絮果还是慌了。
慌得很彻底。
慌到第二天当闻兰因问他:“我最近没办法去上国子监,你觉得咱们是跟着纪老爷子在宫里读书好,还是……”
“我选‘还是’!”絮果立刻果断开口。
絮果也知道自己这样不行,太可疑了,可他根本控制不住。他甚至都有点不敢去看闻兰因的眼睛,只能借着低头扒冰饭的动作来掩饰紧张的情绪。
幸好闻兰因并没有起疑,因为他说的“还是”,是索性给他和絮果放个假。絮果的读书积极性不算低,但也不算特别高,尤其是最近大家都苦夏,国子监里既不能打扇也没有冰盆,絮果趁着他阿爹连大人不在京师而不想读书,实在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絮果紧随而来说的却是:“你在宫里好好批奏折啊,我去读书了!”
闻兰因:“?”
然后,吃完冰饭的絮果就马不停蹄的跑路了,根本不给闻兰因拒绝的机会。
徒留下闻兰因望着碗中剩下的小汤圆若有所思,那是絮果平时最爱吃的部分。絮果吃东西会习惯把最喜欢的留在最后,没道理错过。
而絮果哪怕去了国子监,这一天读书也是读得稀里糊涂的,因为他的脑子已经彻底被闻兰因和他那些“稀奇古怪”的表白所攻占,越是告诉自己不要想,越是想得飞起。他已经一路从闻兰因说话的语气,想到了早上略显错愕的眼神,以及那张明明每天都能见到、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才意识到兰哥儿已经彻底长大的英挺面容。
而这张面容的主人喜欢他。
喜欢。
絮果的耳朵都红了,就像是会冒烟一样。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被强制分裂成了两个,一个在脑海里说,你别自作多情好吗?兰哥儿为什么要喜欢你啊?另外一个则在说,兰哥儿肯定是在写话本啦,看则优而写嘛,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对这些话本有多上头。
但下午自学逃课后,絮果还是没忍住,问叶之初:“我有个朋友最近有点烦恼……”
絮果和叶之初此时正在望仙楼门口的小摊上排队买菩提玉斋。
说白了就是蛋炒饭。
是雍畿最近新流行起来的一道便捷菜,就像是古楼子一样,随买随走,被装在了比较结实的纸盒子里,还附赠一双木筷。由羽卒和开源寺联合推出,一经问世就迅速风靡了整个雍畿。
哪怕是絮果这个少东家也要排队。
这些年,在经过连大人、羽卒以及吴大娘子三人不懈地通力合作后,絮果已经重新掌握了他阿娘生前旗下全部的产业。絮果最近在琢磨的,就是该如何按照他娘生前的遗嘱,把除了背叛者以外的人应得的部分给分出去。她们已经为他做的够多的了。
只是羽卒姐姐看起来完全没有想要分家的打算,她理所当然地觉得娘子的东西永远都该属于娘子,娘子去世了,那就该是少东家的。
叶之初举着一把硕大的油纸伞遮阳,全然无视了路人异样的目光,反正他是绝对不可能晒黑的,因为他未婚妻就喜欢他白皙的样子。去年年底,叶之初终于和他指腹为婚的小青梅见了一面,对方对他还、还挺满意的。
两家也就欢欢喜喜的约定,等叶之初今年恩科下场结束后,不管结果如何,两人都会正式议亲。现如今叶之初就正在愉快的和他的未婚妻鸿雁传书,培养感情,当一对互赠诗词的好笔友。
在她再来雍畿前,叶之初可不想把自己晒黑了。
叶之初一边撑伞数着前面还有几个人轮到他们,一边心不在焉的回答絮果:“嗯?你怎么了?”
“什么我怎么了?”絮果炸毛,“我都说了,是我有一个朋友。”
叶之初这才委婉地看回了絮果,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那双早已经看破一切的眼神就好像在问,你到底有几个好朋友,你心里没数吗?
虽然絮果是个自来熟,看上去好像和谁都能聊两句,但他其实做人还是挺有边界感的,真正能被他絮果当做特别好的好朋友的,这么多年来来去去还是只有他们这个小圈子里的五个人。而这些人在叶之初的了解里,最近好像并无困扰。
絮果:“……”所以说都怪犬子!逃课就好好逃课,不排队来买菩提玉斋,去女学门口接未婚妻放学算怎么回事?!
絮果觉得如果换做和犬子说这件事,犬子一定不会发现他说的是谁。
叶之初最后还是心软了,因为絮哥儿看上去真的好委屈啊,他笑着说:“好吧,你有一个朋友,他最近很烦恼,我有幸能够帮你的朋友解解惑吗?”
“你可以!”絮果真的太想找个人倾诉了,他过往只会和阿爹说,但如今阿爹不在,而他已经一刻也等不了了,再不说他会纠结死的,“我这个朋友呢,他最近发现,他的好朋友可能、大概、也许喜欢他。”
“!!!谁喜欢你?”叶之初在经过短暂的瞳孔震惊后,就直击了正确答案,“兰哥儿?也对,只可能是兰哥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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