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疼痛算什么,有武功内力他才可以有自卫的能力,虽然贺兰固从来不说,但他确实已经受够弱小无能的自己了。
他现在恨不得立刻马上疏通经脉,然后明天就修炼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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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精英节预热得轰轰烈烈,却是刚开就夭折,赫赫有名的江南三侠一个离开,另外两个被废落入大牢,剩下的江湖人难聚人心,便在第二天就陆陆续续地离开了禹城。
倒也有人心思灵通,想着江南三侠离开得匆忙,三侠山庄内或许留有一些江湖秘笈,可惜还没踏进山庄,就被叶管家带人打退了。
至于那柄出自屈大师的宝剑,却是不翼而飞,有人说是悬水剑拿了,也有人说是叶管家监守自盗,甚至还有人说是精英节开幕上那位一剑镇八方的谭少侠当场取走了。
反而传闻沸沸扬扬,但也没谁真敢舞到谭昭和沈柔章面前。
如果说放剑山庄一案,因为钦州地处偏僻所以传得比较慢,那么江南精英节上谭昭一力破三侠诡计,几乎是在两日间传遍了整个江南地区。
谭昭可谓是一战成名,包括他那柄快如闪电的宝剑,都叫人传得有模有样,甚至有人还给他取了个“闪电剑客”的讳名。
说实话,谭昭是拒绝的,毕竟……这还不如不给剑客呢。
但他就一个人,当然堵不住悠悠众口,倒是奇遇客栈的人,在第三天找到了他,找他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要为他绘制江湖剑客名人堂画像,其中也包括不给剑的图样。
奇遇客栈的来人是个女子,且还是个不会武功的妙龄女子,当然在她身后,有个武功不错、沉默抱剑的中年男子。
“我不过只出了一剑,便能劳动你们奇遇客栈的大驾?”
女子轻轻笑了一声:“谭少侠,你是习剑的,便该明白有些人天生就是用剑的,一剑足矣,而有些人一辈子挥剑,也不过是用蛮力打人而已。”
被不着痕迹地捧了一下呢,谭昭心想,这奇遇客栈能踩着彩灯楼上位,果然不是没有原因的,想想羽裳兄弟那德行,当真是没法比:“秦姑娘过誉了,不过我不太习惯当个江湖名人,倒是不给剑,你可以随意画。”
秦姑娘一愣:“你这剑,剑名不给?”
谭昭干脆将不给剑放在桌上,做了个请的手势:“不错,它并不叫闪电。”所以,赶紧辟谣吧,闪电剑客真的听着叫人起鸡皮疙瘩。
剑客都很爱惜手中的宝剑,不愿意被不相干的人触碰,秦姑娘知道规矩,但没想到这一位行事如此随意,不想出名,却愿意让自己的剑出名,又给自己的剑取这样一个名字,如此特立独行,当真是……想不出名都难了。
而且,以她识剑的功夫,这柄剑看着实在太过普通,普通的剑柄,普通的剑鞘,甚至都没有剑穗,普通得根本没有理由上奇遇客栈的名剑堂。
但当她拔出这柄宝剑,哪怕她不会武功,不会剑,也完全能够理解一位剑客对一柄宝剑的追求。
秦姑娘已经听到了后面李叔瞬间粗重的唿吸声,很显然这是一柄叫李叔都心动不已的宝剑。
平和却锋芒毕露,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这柄不给剑会有这样一个平凡的外表了,因为它无需过多的装点,它自己的剑光,就是最好的展示。
这样一柄剑,无疑非常考验画师的功力,因为它的特殊不在其形,而在其内。
“多谢谭少侠借剑一观,我会努力画出它的形神。”
这位秦姑娘来得突然,走得也快,谭昭有些摸不准奇遇客栈的路数,不过转念一想,他好像也没必要在意那么多,水来土掩就是了。
然后,水就来了。
“随舟死了?”
“是的。”
“怎么死的?”
“被陈阳钟杀死的,然后陈阳钟也自戕了。”沈柔章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其实我能猜到他俩会被灭口,但我没想到会是这样,蝶侠欧阳许出面收殓了两人的尸骨,在随舟身上,找到了这张纸条,上面写着随家现在的住址。”
谭昭看了一眼纸条:“京城?”
“是的,所以我打算立刻动身前往京城。”
“他们在引你入京。”
沈柔章点了点头:“我知道,而且知晓我身世之人,少之又少,我师父早已驾鹤西去,而我也从未对旁人诉说过,除非……是有人通过我这张脸,找到了我的身世。”
“沈家?还是随家?”
沈柔章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母亲的家族早已落魄,若非如此,随庭也不敢休妻,而随家见过我母亲的人,估计也都是老人了,恐怕得去了京城才知道。”
谭昭想了想,然后问了个问题:“我听随舟说过,你外祖沈家乃是名门,为何突然就落魄了?”
第302章 江湖剑雨(三三)
沈家出事的时候,沈柔章不过七八岁的年纪,她只记得那时候母亲一直抱着她哭,眼泪都要流干了,等父亲休书落下,母亲忽然就不哭了。
那天晚上热得很,母亲跟她说了好多好多话,让她听话,让她柔顺,让她不要记恨父亲,也不要去追究沈家的没落。
“或许,沈家的没落与随家有关。”沈柔章说完,摇了摇头,“我那时候还太小,我娘应该是怕我记事了,知道内情后记恨随庭,不利于我在随家继续生活,可她不知道的是,我根本没机会在随家长大,她还是太高估那个男人的良心了。”
谭昭看得出沈柔章此刻心中的愤怒,于是问了个问题:“如果随庭还活着,你会动手吗?”
系统:!!!!!
就连沈柔章也没想到,谭昭的问题会如此直白又尖锐,但这也没什么不能回答的:“如果他现在还活着,那可真是祸害遗千年啊。”
很显然,她并不准备放过对方,哪怕这人是她的亲生父亲。
第二日,沈柔章就一人一骑奔赴京城,并且离开得非常早,几乎是城门刚开就快马离开。反正谭昭醒来的时候,人估计都已经离开禹城地界了。
倒是有一点有些出乎他的预料,沈柔章竟然愿意让周恕之带阿辞回家,回周家。
不过转念一想,倒也不算太过意外,毕竟她除了是一位剑客外,同样也是一位母亲,能有多一个人疼爱阿辞,她当然乐见其成。
而且阿辞性格不扭捏,也并不拘束,他要是不喜欢周家的气氛,他必然会直接开口,以沈柔章的能力,带阿辞离开周家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我还以为,你会追去京城呢。”
周恕之听出了对方的调侃之意,却并不觉得被冒犯:“不会,我知道我的长处不在江湖,跟去顶天给她当个钱袋子,而当钱袋子这种事,哪怕我不在场,也依旧可以做到。”
谭昭:……该死的有钱人啊。
“我与柔章之间,确实存在差距,若我有谭兄这般武功见识,此刻必然伴她左右,既没有,便只能作罢。”周恕之做事,讲究谋定而后动,前几年一直追着柔章跑,是用行动告诉她自己的决心,而现在人见到了,话也说开了,更是有阿辞这般意外之喜,他如果再穷追,反而叫人心生退意。
柔章心里有一大块寒冰,他不知道这块寒冰何时融化,但周恕之希望,他会是第一个见到寒冰融化的人。抛开他喜欢她、爱重她这一点,柔章也曾救过他的命,她也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周恕之平生在意的人并不多,哪怕他们最后没有成为夫妻,他也希望她能够达成所愿,成为江湖第一剑客。
“明天,我就要带阿辞回镇州,谭兄可要一道?”
谭昭没想到,自己会被邀请:“其实,我们没有那么熟吧?”
周恕之有些无奈:“来之前我去见了一趟盛夫人,她虽然已经知道我不是个负心汉,但很明显不看好我和柔章的未来,乃至于我带阿辞回周家,她也不太同意。但她又有些俗务缠身,故而……”
好嘛,他被当成沈柔章的娘家人了,不过想想可爱的小阿辞,倒也不是不能跟去镇州,就是算算时间,贺兰固的七日之期就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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