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着牵他的人一瘸一拐地走在路上,最终被换到了他们口中的大少爷手里。
这大少爷又牵着他,来到一个房间门口。
带着精致浮雕的门打开,从里面透出一缕光芒。
当光芒散开,能正常看清东西时,他在这间屋子里,第一次见到了何季。
作者有话要说:
第91章 狗
第一次见何季,是在一个富商之子的私人宴会上。一堆绫罗绸缎衣色鲜艳的公子哥里,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一身简练白衣的青年。
那时他的名字是“晨月”,祁晨月。
这个名字搭配着他的脸,简直天底下没有比这再合适的组合,郑尘不是没有见过好看的人,养他的“主人”最不缺的就是脸漂亮的玩物。
但好看到近乎出尘的,还是第一次见。
郑尘被脖子上栓根铁链牵进房里,牵他的人连泉城首富之子都没打招呼,优先跟这个青年搭话:“晨月,你上次不是说想看我养的狗吗?这次给你牵来了。”
其他人起哄:“真给牵来了啊,还弄了根铁链,怕他跑不成?”
“嘴里含的啥呀?木棒?”
牵他的人坐祁晨月旁边,郑尘的头自因脚上趔趄不小心扫到房里众人的那一眼之后就再没抬起过,果真跟狗一样,手撑着地跪在这个临时的“主人”旁。
周边一圈或跪或坐的漂亮舞女或者小厮,郑尘跟他们同等高度,却比他们还低贱,贱到连人都不像,真的像只守在桌底下等吃食的狗。
从他这只狗的视野里,他只能看到这个被称作“晨月”的男人一角用金线绣了花纹在丝绸布料上的袖子,以及从宽大袖口中露出的一只皓白修长的手。
这手细白,简直比女人的还要漂亮,同时兼具骨感,骨节修长,指甲修剪得每个弧度都圆润完美。
而他这只手的不远处,是自己撑在竹席子上的手,指甲很多翻了盖,有些没有翻盖的,要么是塞满污垢,要么带着血丝。
下意识地,郑尘将自己的手挪回了一些,尽量离男人远一点。
只听见他旁边的“主人”解释:“别提了,贱人生贱种,这小子凶得很,近些天咬伤十几个下人,找人设计了个木枷给他卡嘴上,看他还咬不咬。”
“不听话的狗宰了不就行了?”
“宰了就可惜了,他娘还是一个漂亮的,等他长大了应该也不差,现在调教好,到时候能卖个好价钱。”
“还是小周爷会做生意哈哈。”
小周爷跟这群狐朋狗友互相吹捧一番,叫嚷着喊酒喝,又殷勤地问那个青年:“晨月,我养的这狗怎么样?比你家那只还是有意思点吧?”
这青年自他们进房间开始就没有说过话,被问及时,手的中指曲起,轻轻点了点膝盖,似乎是思考时的下意识动作。
“确实比我家那只特别,但太干瘦,也不干净。”
声音跟他的气质一样,温润淡然,不急不缓,他开口的时候,所有人都停了不断聒噪的嘴,只听他一个人讲话。
郑尘听到他评价“瘦”,评价“不干净”,这些话语如同棍棒一样打在他身上,将他强撑在屈辱生活下的自尊一句句打碎。
“不过确实是好看的,尤其是鼻子和嘴唇,生得不错。”晨月却接着说。
郑尘身体瑟缩了一下,觉得自己有点幻听。
这个人是在说他好看吗?鼻子和嘴巴?这些在他眼中是好看的吗?
他凝神想听更多,可对方没有再讲其他的了。
席上这群人都有些讨好晨月的意思,不停地给他敬酒,搭话,晨月全程都淡淡的,很疏离。
小周爷搭话不成,自己反而喝得最多,一边打着酒嗝,一边醉醺醺地往晨月身上靠。
郑尘跟了这个小周爷三年,知道这畜生男女不忌,只要找到合自己胃口的就会想办法搞到手。现在对晨月如此殷勤,显然是也动了那方面的心思,哪里是醉了,分明是想借着酒态去揩油。下意识地往前爬了两步,挡在他和晨月中间。
那小周爷本想倒在晨月身上,结果却栽到郑尘背上,“啊呀”怪叫一声,仿佛碰到了脏东西一样地弹起来,抬腿就蹬了郑尘两脚:“狗东西!谁让你乱动的!”
这两脚直接把郑尘踹得歪倒身体,重心不稳,一下子倒在了某人腿上。
郑尘爬起来,看见眼前的布料是熟悉的白丝绸,顿时心里一咯噔。
小周爷见居然是自己家那条狗碰到了祁晨月,连连道歉,伸手去抓链子想把他扯回来,然而一只白皙的手却将链子拉起,同时用食指抬起郑尘的下巴,这个叫“晨月”的男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郑尘被迫与一双美丽却冷漠的绿色眼睛对视,对方的眼睛露出些许没有温度的笑意,他听见这人说:“眼睛也挺好看的。”
继而男人转头向小周爷:“反正你以后都要卖,这条狗就卖给我吧,我替你调教他。”
小周爷张大了嘴巴:“晨月,你也好这口?”
“卖不卖?”
“晨月想要,我哪能卖?一条狗而已,直接送给你。”
“那我就收下了,改日请你吃饭。”
晨月单独请吃饭,小周爷喜不自胜,觉得自己做了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于是在这个宴会上,郑尘以一餐饭的价格被卖出去,从小周爷的狗,变成了祁晨月的狗。
他跪在一袭白衣旁边,完全意识不到这个变化会给他未来的人生带来多大影响。
做人做狗的日子,其实都没有什么区别。
哪个身份都很屈辱,哪个身份都黯淡无光。
同样,无论是做谁的狗,境况都不会有什么改变。
为了能让郑尘做一条温顺乖巧的狗,不在祁晨月那捅出篓子,并且能跟自己通风报信,辅助自己拿下美人,小周爷在把他送走前进行了一番“特训”。
训狗无非就是老几样,棍棒、烙铁、以及其他偶尔翻新的刑具。
特训结束,满地的血渗透进屋里那片已经红黑色的泥巴地里,郑尘趴在地上,想象新主人那里的训狗室是什么模样。
那个男人看上去家境比这些人还要好,棍棒可能更加结实,烙铁的温度或许更高,墙上的刑具估计也更多吧?
但看上去那个人并没有现在这个所谓“主人”的力气大,如果自己幸运藏起了锐利的东西,无论是碗的碎片还是什么,划破那白皙的脖子应该轻而易举吧?
但前提是能吃到饭,有力气了才能反抗。
那边给“狗”吃的食物会多一些吗?还是两天一次、混杂着石子的稀粥吗?
从出生到现在,情况从来没有什么改变。他娘虽然一直让他记住,自己流着皇帝的血,以后要进皇宫的,可她到死都没有见过那个承诺会接她回去的皇帝。而他们的生活也跟泥巴里的石头一样,沉默、污浊、被践踏、一成不变。
虽然曾经反抗过,但都会带来更加难以忍受的痛苦,旧伤累积之下,身体已经麻木迟钝了。还不如默默无言,即使依旧经常被打,但至少能渐渐恢复过来。
可刚缓过来一些的身体,因为今天的“特训”,又变得难以动弹。
按照他对小周爷这种“训狗人”的观察,主人与狗见面第一天都是要折磨狗一顿好立威的。
不知道那个叫晨月的男人会采用什么手段,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撑过那一关。
屋里没有窗户,门缝里透出月光和细碎的石头的影子,郑尘虚弱地侧躺着,看着那些微光失去了意识。
再清醒时,自己已经被丢到了另一个房间里。
身下的触感并不是冰凉且散发着血腥气的泥土地,而是柔软干燥的布料,郑尘赫然睁开眼睛。
“这人还是没醒,不会出什么问题了吧?”耳边是那个一旦听过就没法忘记的声音,只不过比上次要不耐:“即使是配角也该在进入戏份之前稍微保护一下,这样会给我增加额外工作量,你们不觉得该多加积分······哦,他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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