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年您从军校毕业,给您献花的那个男孩儿!那年我才八岁,今年我十八岁,是一名哨兵了!”哨兵不仅和他笑,还拿出了一个证件夹。夹子里面是一张照片,不是别人,正是迟澍自己。
“你认识我?”迟澍忍不住要过来,宛如进入梦境。
也就在这时,戚洲的小蛋糕吃不下了,将最后一口给了杨屿,同时看到一条黑曼巴蛇停在了周允面前:“周允,你的精神体收起来。”
周允弯了弯腰,将黑曼巴蛇收了起来。
这张脸,这个人……迟澍终于走到了那名哨兵面前,不假思索地问:“你是……谁?”
“编号87102B,姓名,尹生,您毕业那年是军校的优秀毕业生,还是一名向导,很多人都以您为榜样在努力。我那年争取到了一个机会,向您献花,那年我八岁。您……想起我了么?”尹生的笑容还没散。
尹生?迟澍快速地摇了摇头,不去触碰伤口:“想不起来。”
他拿过尹生手中的证件夹,原来是自己从军校毕业那天。作为优秀毕业生,他在大礼堂接受洛白洛的表扬,还收到了一束鲜花。那时候他还没上过战场,头发也没有这么长。洛白洛那天还笑着对自己说过话。
看他这样,尹生只有难过,曾经那个漂亮的人已经被折磨成这样,可自己现在却不能说明身份,只好带着精神体往前一步:“您真的……不记得我了?”
迟澍赶紧摇头,不愿意回忆:“不记得。”
“您那年,鼓励我努力学习,将来为移动基地做贡献。您是向导,所以我当时说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哨兵,保护您,为了您伟大的胜利。现在我真的成为哨兵了!”尹生收回证件夹,当年这个人和哥哥就在大礼堂正中央,耀眼夺目。
可这话在戚洲听来就讽刺了,B级哨兵能有什么贡献。“呵。一个B级哨兵,还真有志向……你们慢慢叙旧,我走了。”
风太大了,他急于回去帮杨屿收拾行李,转身时风衣被风吹掉,又被杨屿一把接住。
尹生抿了抿嘴唇,苦笑了一下,自己可不是B级哨兵,但是现在还不能暴露。而迟澍现在竟然变成了这样,所有人都说他很疯,可是在自己看来,迟澍只是不敢接受现实。
不敢接受,哥哥已经牺牲10年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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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戚洲:基地不好好穿衣大使。
PS:
大家还记得《哨兵不乖》里,捡捡在沙尘暴里带队,有个女哨兵给他一个指南针嘛,后来有个管理员说,谢谢捡捡救了好友的女儿,那个就是鲍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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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吃我一拳
迟澍走得很快。
方才的接触将他多年的记忆掀开, 犹如一把利刃插入心口,若想要□□就会带着血肉,将他伤得体无完肤。
为什么?为什么那个人和尹胜相似, 而他竟然也姓尹?这个姓氏难道在基地里很常见吗?为什么他的精神体也是狮子?他靠近自己的原因是什么?证件夹里怎么还有自己18岁的照片呢?
是谁安排他来的?周允故意找来的?是新联盟的人特意弄的陷阱, 想要扰乱自己的心神?
这究竟是无意间的偶然, 还是别人有意为之的必然?怎么会那么巧?
怎么会那么巧?怎么可能那么巧!
迟澍的脚步慢慢停下了,前方是甬道的出口, 后方是停机坪。他还想走,可是自己能到哪儿去呢?根本无处可去。基地就是他唯一的家,也是最后的墓穴。无论是向导还是哨兵, 每一次离开这个金属城市, 唯一的目的就是去杀人。
但是杀人之后奖赏相当丰厚。
尹胜还没死, 还在等着自己回去。
迟澍吸了一口气, 揉着发疼的左手,再一次调整好情绪,重新变成了无坚不摧的第一向导, 朝着前方前进。
戚洲已经快要急疯了。
“鲍小曼为什么会在周允的运输机里?”戚洲喋喋不休,杨屿即将出发的焦虑和方才的震撼交织,“周允为什么要找她?他到底想干什么!”
“你别急。”杨屿同样感到疑惑, “一会儿我派人叫她过来问问。”
“是不是周允想害她?”戚洲急死了。
杨屿做了几次深呼吸,每一次都吸足了, 强迫自己在出发前镇定自若,绝对不能慌了手脚。这次任务事关重大,一步错, 步步错, 可谁知出发前又出了这些事。
“不可能。”左思右想,他想不到周允这样做的目的, “他一个向导,就算和咱们不合,为什么要拉上鲍小曼?”
“可能他知道了鲍小曼和咱们的关系。”戚洲说,“上次咱们带她回房间,可能就是那时候被发现的。”
这倒是有可能,杨屿想了又想。“那也不对啊……难道他想用鲍小曼做手里的棋子,威胁你我?”
“总之不能让他得逞。”戚洲狠狠地说,“我不允许他利用咱们的老同学。”
利用还是无意,杨屿目前也说不清楚。sw3的任务显然是要自己去冒险,赢了,那就是皆大欢喜,输了,那可能损失惨重。可是目前杨屿自觉还没走到非接近陈妙西的程度,这一步,他决定走出去。
走在走廊里,戚洲外放的情绪将所有人都影响了,无意间制造了低气压,引得哨兵们纷纷恐慌,不知道这个肆意妄为的向导又要闹出什么来。戚洲对每个人都没有好脸色,看见就烦,踹开杨屿的门进了套间,杨屿随后将门关上。
“行李箱我再检查一遍。”戚洲嘟囔着,将一个金属箱子拽近。
“别看了,都检查那么多遍了。”杨屿反而拉住他的手,“你再紧张我也跟着紧张了。”
“能不紧张吗?”戚洲的脸色从方才急得发红逐渐变成惨白,“我告诉你,你得给我平平安安回来。”
“肯定的,我不仅平平安安回来,我还会给七七带点礼物。”杨屿放出精神体,雪白的玫瑰瞬间扑到戚洲后背上,从耳后舔他的脸。
戚洲转过身,和狼抱成一团,黑色的衬衫上全是白毛。他将手放进玫瑰的利齿之间,只要玫瑰稍稍用力就可以撕扯开自己的皮肤,咬碎骨头。
“狼好厉害,它一定可以保护好你。”戚洲在玫瑰潮湿的鼻尖上落了个吻。
杨屿将玫瑰一把推开,抢走了第二个落吻。“也不是那么厉害,犬科当中最厉害的并不是狼。好比它的牙齿,狼的牙齿善于撕咬,可鬣狗的牙齿可以碎骨。”
“不可能。”戚洲搭住他的肩头,额头相抵。
“真的有可能,狼的优势并不是单打独斗,其实最厉害的本事是战术。”杨屿全身被戚洲的精神丝环绕,“曾经有人说过,狼很狡猾,记仇,还挺阴险的。”
“我没觉得你阴险。”戚洲摇了摇头,杨屿怎么会阴险呢?
“是啊,我这么好欺负,怎么可能阴险?”杨屿刚要起身,又被戚洲拉回去,“干什么?”
“我起不来了,你抱我吧。”戚洲好耍赖。
“怎么起不来了?”杨屿拧了一把屁股。
“屁股疼,后背疼,腰疼,全身都是电。”戚洲说。
“我昨天晚上可没怎么着你,戚洲向导,你这种行为放在大灾变之前,可能叫碰瓷。”杨屿将他按回去,“老老实实给我躺着,我去找鲍小曼过来。”
戚洲哦了一声,才不是碰瓷,几天前弄完了也疼啊。但是比起浓情蜜意,眼下没解决的事情更为重要。
躺着的时候他又一次不知不觉睡着了,这两天都没怎么睡好,夜里一闭上眼睛就担忧。吵醒他的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咚咚咚,咚咚咚,他一睁眼,刚好门开了,一只袋鼠蹦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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