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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想火葬场啊[快穿](70)

作者:Alohomora 时间:2024-03-08 10:41:38 标签:豪门世家 虐文 快穿 爽文 火葬场

  庄忱自己走路其实还有些吃力,他走了几步就晃了晃,却还是推开凌恩,不叫他背,自己踉跄着走到门口。

  他走到这里就力竭,撑住门框,抵着门框大口喘气。

  “以后不叫你背了,我自己走。”庄忱说,“你去套马车,我慢慢走过去。”

  ……这原本就是凌恩想让他学会的事。

  庄忱的身体虚弱,又没有精神力,如果再不加锻炼,会越来越不足以支撑平时的活动。

  自己走路对庄忱有好处,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凌恩也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只是在这一刻,看着向来傲慢、向来颐指气使的小皇子背对着他,抵着门框不住地咳喘发抖……凌恩居然生出反悔的念头。

  “今天破例,你不舒服。”凌恩低声说,“阿忱,别耍脾气。”

  庄忱没有耍脾气,他是真的做了这个决定,抵住凌恩的胸口,不叫他继续走近:“去吧,天快黑了。”

  “你以后要跟我进军校,每天都要穿斗篷。”

  庄忱说:“穿着斗篷,就别弄乱了。”

  凌恩其实很想问,庄忱这种身体状况,为什么要强撑着上军校——但这种问题不在仆从和侍卫能多嘴的范围。

  庄忱说的也的确有道理,穿着斗篷就不方便再背人,否则会把斗篷弄皱……这一点凌恩过去没考虑过。

  他低下头,看着抵在自己胸口的手臂,这是个很鲜明的拒绝姿势,庄忱拒绝他再做这件事。

  庄忱拒绝再被他背着。

  ……这很好。

  庄忱用手臂抵着他,凌恩的衣服并没被弄皱,他不知道自己在不舒服什么,只是快步去套马车。

  凌恩站在马车旁,等了进十分钟,庄忱才慢慢走过来。

  小皇子不只从哪弄了跟拐杖,撑着一步一步挪,刚走到马车旁就彻底力竭,摔进凌恩怀里。

  ……庄忱就那么直愣愣地砸下来,大概是在他怀里昏厥了一小会儿。

  凌恩跪在地上,抱着他,在这一小会儿的时间里,脑中同样空白。

  然后庄忱醒过来,慢慢睁开眼睛。

  凌恩也回过神,立刻揽住他汗湿的背,从“八百条斗篷”里抽出一条裹住庄忱:“走得……很好。”

  他脑中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觉得不舒服,又不知道这不舒服从何而来。

  他下意识说:“你这不是走得很好?你明明——”

  庄忱躺在他怀里,睁着眼睛,看天边浓郁的赤红晚霞,几只寒鸦拍着翅膀飞过去。

  庄忱问:“明明什么?”

  凌恩没能答上来——现在他想明白了,他那时候想说的和少年侍从完全一样,是“你明明很厉害”、“很坚强”,“很能干,比那些身体强壮的人更能干”。

  但他当时没能答上来,他同时在想别的事,他在想庄忱很难受,今天真的不该出门……他真的没那么需要一件斗篷。

  所以傲慢的小皇子微微扬着下颌,目不转睛地看了一会儿那片血红的晚霞,在落下来的金色夕阳里笑了笑,就闭上眼睛。

  再回忆这件事时,凌恩才陡然意识到,自己当初说的是什么鬼话。

  ……是什么鬼话?

  “你这不是走得很好,你明明——”

  明明什么?明明用不着人背,明明就是捉弄人难为人,明明就能自己走?

  这种听起来几乎像是质问和讽刺、格外刺人的话,并没让坏脾气的小皇子有更多反应。

  十四岁的小皇子只是摊开手脚,一动不动地躺在夕阳里,躺了很久……躺到终于有点力气,就坐起来。

  大概是夕阳刺眼,少年胡乱抹了下眼睛。

  他自己爬起来,抄起那根一路撑过来的破木棍,扔进凌恩怀里,头也不回爬进马车。

  “帮我买根拐杖,要镶红宝石的。”庄忱说,“这个太难看了。”

  ……

  很多时候,人对于某件事的认知,都有种堪称残酷的滞后性。

  就比如直到现在,凌恩看着眼前碎片中的画面。

  那个少年侍从拼命把庄忱哄上马车、拼命拍着胸口保证马车就是去斗篷店,一定给他们的好陛下买一件新斗篷。

  一件又酷又帅气,穿出去就威风,谁看了都要说好看的斗篷。

  那个半旧的黑斗篷早就过时,早就该换了。

  少年侍从跟着马车走,不停说着这些保证,他不知道庄忱听不到,所以拼命把眼泪和哭腔咽回去。

  少年侍从埋着头,拼命地胡乱抹眼睛、拼命深吸气。

  马车的确很听话地拐去了斗篷店。

  这家店在帝星开了很久,大概有四十年、或者五十年……几乎所有上学的少年都要来这里买斗篷。

  店主的年纪也已经很大——白发苍苍的斗篷店店主,笑眯眯和蔼开门,看清马车里被扶下来的神秘客人,就惊讶地睁圆了眼睛:“……陛下?”

  “真是好久没见了……得有七、八年啦。陛下有七八年,都没来我这里买新斗篷了。”

  老店主驼着背,慢悠悠地怀念:“上次来的时候,陛下还只有这么高,又乖又善良的好孩子,就这么站在门口……”

  他边说边比划,在回忆里沉浸了一会儿,又回过神,拉出不同的斗篷样式。

  “上次来店里,殿下怕有人欺负凌恩上将,故意要了和他一样的斗篷。”

  老店主还记得很清楚:“那以后,殿下就不买斗篷了……光是每年让人送来改长,补弄坏的地方。”

  老店主年纪太大了,一不留神叫了过去的称呼,又揉揉眼睛,看着眼前的小殿下:“这次终于要买新的啦?还是要一模一样的两件?”

  庄忱摇了摇头,示意少年侍从先出门去套马车。

  “不要两件,蒂帕爷爷。”他慢慢地说,“我想要……一件很大的斗篷,从头到脚那么长。”

  老店主怔了怔,慢慢蹙起眉。

  “为什么?”老店主说,“陛下,这不是代表好事的斗篷,而且要做很久。”

  在伊利亚星系,只有在下葬时才会用到这种斗篷,它被用来做棺椁的内衬……这是背负亡灵远走的斗篷。

  它要做很久,要做得很挺括、很厚实,因为它要背着死去的人走很久的路。

  人们相信这种斗篷会像真正的人一样,一直背着逝者的灵魂,走过最后的旅程,走去最后的安宁。

  庄忱点了点头,这也是他来的原因:“我走不动了,蒂帕爷爷。”

  所以他来问一问这种斗篷要做多久。

  “我的路走完了。”他说,“想被背一会儿,好好睡一觉。”

  他很温和地解释:“我在规划我的死期。”

 

第27章

  星板上又有光点亮起来。

  这次的光点是银灰色, 有神秘的光泽……像是碎片的画面里,老店主挑出最漂亮的那件新斗篷。

  十四岁以前,庄忱曾经有件很喜欢的斗篷, 就是这个颜色。

  后来庄忱不再穿它了, 银灰闪亮、仿佛是星光一样的斗篷, 再没出现在骄傲又漂亮的小皇子肩上。

  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有七、八年, 从十四岁往后, 庄忱的斗篷换成沉闷无聊的黑色,和凌恩的斗篷一样。

  于是那些曾经说凌恩是仆人、是劣等的下级星系来的野小子,说他只在宫里干那些伺候人的事, 永远不会有什么出息的声音……也就这么悄然淡去。

  即使当事人中的一个,甚至迟钝到从未察觉过, 这两件事之间有任何联系。

  ……

  凌恩盯着手里的星板。

  那颗银灰色的光点,稍一变换角度,就能折射出仿佛是某种贝类的奇异珠光。

  这让他很想再买一件这样的斗篷……他早该买一件这样的斗篷, 做庄忱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小皇子穿着那件银灰色斗篷的时候, 实在显得神气可爱——庄忱很喜欢骑马, 从不好好拎着马缰,抱着胳膊坐在慢悠悠走的白马上, 银灰色的斗篷被风吹动,就泛着耀眼的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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