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鹤的烤肉已经烤完了,他率先将肉片递到迦罗西的面前:“要吃一点吗?”
迦罗西不喜油腻,但是在这荒野里也没有其他的选择,用擦干净的光剑挑起几片过来,动作斯文优雅地尝了一口。
入口就是鲜嫩且香辣的口感,试探着咀嚼,这肉质好或是说烤肉的人将火候把握得很好,竟然很好吃。
南鹤见他似乎不排斥,又递过去:“多吃点?”
“这么多够了。”
“喂!为什么先给他吃?都不考虑我们的吗?”明鹿不满道,“我的眼珠子都要黏在上面了,也没有人注意到。霍南鹤,你对迦罗西同学也太体贴了点吧?”
南鹤理所当然地点头,神色平淡温和:“这不是应该的吗?”
一句话引得迦罗西侧目,心里那种奇异的感觉再次出现,让他觉得陌生又无所适从。
“这头刺地兽是迦罗西杀的,他多吃点不应该吗?”南鹤道,深沉中带着几分笑意的目光看向迦罗西,“你说呢?”
四目相对,南鹤漆黑的瞳孔中清楚地倒映出自己的模样,迦罗西不动声色地握紧手上的光剑,没有回答。
“你想吃就吃吧。”没等迦罗西心里出个章程,南鹤就已经自然地移开目光,将手里的光剑递给馋得眼睛都发绿了的明鹿,“你的光剑给我吧,我来烤。”
明鹿惊呼一声:“谢谢你!你太好了!辛苦你了!”连忙站起身调换两人的光剑,乐颠颠地转身将烤肉分给赫墨拉与牧流星。
四人其乐融融的氛围,还有很明显地南鹤对明鹿的照顾……他似乎对所有人都如此?
迦罗西慢条斯理地咀嚼着嘴里的烤肉,眸光沉沉,心里的异样感不知是落地了还是悬得更高了。
作者有话说:
迦罗西很典型的天蝎座,追是没有用的,得撩,得勾引他,让他反过来追自己,然后在关系暧昧的时候重拳出击,暴击他的心脏,那么关系就顺理成章了
第86章 反派5
解决完早餐的问题, 几乎没什么废物垃圾,最脏的东西是他们手里的光剑。
光剑是天然带着温度并且能杀菌的,擦拭清洗干净后收进护腕里, 打异兽的时候当武器,吃饭的时候当餐具, 真是再好不过。
南鹤从护腕里拿出散发着荧光的小青旗帜:“这是我和迦罗西击杀异兽身上的旗帜。”
赫墨拉接过旗帜, 皱眉道:“这里就有带有旗帜的异兽了吗?旗帜在异兽的哪里?”
“在它的脊背上,换个说法是全身最坚硬的地方。”南鹤道。
“可以一眼看见。”迦罗西看了眼旗帜, “它有隐隐的光芒, 黑夜里应该很容易寻找。”
“不知道有多少队伍找到旗帜了。”牧流星疑惑。
明鹿猜测:“应该不多,毕竟我们刚来还没两个小时, 只是解决早餐的时间。”
五人经过一番商量, 还是决定继续向着北方,也就是镜湖的方向走, 在这片盛大荒野, 相信所有的队伍都是朝着中央前进的。
这个小行星上的温度很是怪异, 白天随着太阳照射, 温度会在午时达到最高点,平均下来最热的时候也有40度,正午过后,太阳下山, 温度会慢慢降低,直至凌晨的时候, 温度大概是零下四十度, 体质不好的人很容易受温度影响。
南鹤与迦罗西在队伍中算是体质极好的, 月亮升起, 万物肃杀, 他们只感觉有一丝凉意。
赫墨拉次之,仍然能感觉到冷,牧流星与明鹿就差了很多,两人几乎是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冻得嘴唇都青紫,明鹿深色恍惚,仿佛下一秒就要离开这个世界。
生起了火堆,明鹿与牧流星两人凑近火堆烤火。
5544哈出一口雾气:“Omega的体质是最弱的,牧流星寒冷归寒冷,起码还有点意识,明鹿好像人都要昏迷了。”
南鹤看去,果然如此,如果没有这对火那明鹿可能会在今夜死去。
脱下身上的制服,南鹤递过去披到明鹿的身上,尚且带着温度的外套在寒夜里不喾于救命稻草,明鹿的眼睫上都结了一层霜,抬眼看向南鹤,哆哆嗦嗦道谢:“谢谢你。”
“没事。”南鹤摇头,“你再往火堆凑近点,我把火生大些。”
明鹿拒绝:“不能,火光大会吸引喜火的异兽,没事,天亮就暖和了,拖累你们了,对不起。”
“体质是天生的,再厉害的人也有弱点,无需自责。”
南鹤去捡了些枯枝落叶回来,用光剑砍成容易燃烧的小块,丢进火堆里,火焰燃烧得更大,明鹿哆哆嗦嗦恨不得把自己塞进火堆里,觉得舒服很多。
这一幕落在牧流星的眼里,不自觉捏紧了抱住小腿的手。他也很冷啊,为什么霍南鹤却去照顾明鹿,丝毫不关心他?
同样是舍友,为什么这么区别对待?他不知道这样会让自己很难堪吗?
迦罗西坐在一旁,火光倒映在他漆黑的瞳孔里,目光不时扫过牧流星,最终在左右忙活的南鹤身上停留。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好心?
是因为好心才去照顾明鹿的吗?一个弱的可以的Beta。
牧流星的冷,迦罗西看在眼里却没有任何动作,似乎对他毫不关心,与昨天拎着生活用品去宿舍给他的样子矛盾极了。赫墨拉有心将自己的外套给牧流星,碍于他有个正牌的未婚夫在旁,想了想还是没有动作。
这场面真的很奇怪啊!
南鹤只穿着一层白色衬衫,衬衫下摆整齐地扎进裤子里,宽肩窄腰流线优美的好身材在此毕露无疑。
在迦罗西身边坐下,南鹤从护腕里掏出几个裹着黄泥的深红色小疙瘩丢进火堆里,用光剑(光剑:?)拨弄了一下。
这是他下午去找东西的时候顺手挖的,跟地球上的红薯差不多,咬起来甜脆多汁,还有淀粉的味道,他试着烤一下,不知道有没有烤红薯的味道。
林间的夜风吹拂,带来彻骨的寒冷。
5544绕着火堆飞,从明鹿的身边飞过来,对南鹤吐槽:“他是个Omega,为什么不能像其他Omega那样待在家里等待一个优秀的Alpha来跟他结婚,非要伪装成Beta伪造个人信息考进圣瑞斯,来受这种苦?有必要吗?如果有夜间活动,还会拖你们的后腿。”
橙红色的火光映在南鹤深邃的五官上,眉眼间显得温柔又温暖,拨弄了一下小疙瘩,南鹤缓缓道:“你们核心指令时服从于各司其职对吗?”
“对啊。”
“人不是这样的。”南鹤出神地看着燃烧的火堆,眼神从脸蛋冻得惨白的明鹿脸上掠过,“不公平的世界,出生就被规定固定的人生,这是一种畸形。不想被同化、浑浑噩噩地遵守,就要站起来,去走想要的路。一万个Omega中也难以走出一个这样的Omega,他已经很不错了。”
“那他也不该因为自己拖累其他人啊。”5544坚持讨厌主角受,翻了个白眼,“我看他就是想攀附权贵,他不是想做Beta,他想要成为更厉害的Omega。”
南鹤也不反驳:“那你就等着看吧,明鹿,将来会是圣瑞斯一道独特的风景,开辟Omega的从军路。蒙昧的世界,需要清醒的领头人。”
“是吗——”5544突然顿住,八只爪子捂住脑袋大叫,“这么高的评价,你不会喜欢上主角受吧?你看上明鹿了?!”
南鹤:“......”
他对明鹿纯粹是欣赏,从废墟里长出的玫瑰,总是令人侧目的。
添了一些柴,将一枚烤的外皮焦黄的小疙瘩从火堆里扒拉出来,南鹤伸手捡起来,凑在鼻尖闻了闻,有烤红薯的香味。
南鹤就像个发光体,隐隐成为了这支队伍的领头人,寒夜里他坐在火堆边加着柴火,沉默不语,所有人的目光却集中在他的身上。
见他去嗅闻一个焦黄的疙瘩,所有人的表情都是疑惑的。
南鹤伸手从小疙瘩中间掰开,露出金黄软糯的内里,一瞬间,香味蔓延在空气里。抬头,就见所有人都在看手上这个小疙瘩。
“吃吗?”考虑到吃饱就会暖,南鹤首先询问的就是明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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