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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种田指南(56)

作者:浮云素 时间:2023-07-13 11:50:22 标签:种田文 历史衍生 古典名著 封神

  这以貌取人的猫咪晃荡一圈,自觉无果,便找地儿填饱肚子,先寻味去兴善寺的斋房,桌上皆是些烫春芽、烧菇之类的菜。猫是肉食动物,是不吃的。

  随后自食其力捕老鼠,却见这兴善寺中各角落干干净净,就没几个老鼠洞,仅存的硕果都是喝佛前香油长大的,仿佛开了灵智,见他虎视眈眈,干脆躲在洞里不出来了。

  乌云:就很气。

  他跟老鼠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想自己也不能变变变,把这堵墙撑破了,这点面子要给兴善寺的,干脆带着自己全副身家,寻味儿来找高长松了。

  高长松有些无语,也不给喵喵撒娇的乌云搞吃食,他先对净尘嘘寒问暖了一番,比如大兴善寺住宿条件怎么样啊,长安的高僧和不和蔼啊云云,净尘表示一切皆好,又看高长松如何,见他身穿缀白色护领道袍,跟崇虚观白砖青瓦融为一体,更与身后的太极阴阳图相得益彰,也不问了,趁着城门郎击鼓提醒一刻后宵禁的空档,扭头往靖善坊跑。

  净尘:嘿咻嘿咻。

  韩适远远缀在乌云身后,小眼神儿有点幽怨,高长松想到乌云说他很臭,小声问:“哪里臭了。”

  乌云跟小孩子似的,听高长松小声,他也小声说:“有股尸臭味。”他人性化地皱鼻子道,“还有股说不出的味儿。”

  韩适却神秘莫测地飘至高长松身后,幽幽道:“那是蛊虫的味道。”

  高长松喊了一声“吓”,差点跳起来,韩适的眼神更幽怨了,连他那张喜庆的圆圆脸都救不回来。

  高长松:“……哎,对不住。”他还有些尴尬。

  韩适故作豁达地摆摆手道:“没事,我或许是无狸奴缘分的。”他开始自曝道,“哎,原本观里还是有几只狸奴来打野食,我来之后就再也没来过了。”韩适的背景色都变灰暗了。

  高长松好奇道:“蛊虫是指……”

  韩适对此接受良好,他说:“那个啊,我是从荆蛮之地来的。”

  高长松地理学得不好,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荆蛮之地指的是湖南一带。

  自周王朝开始,我国就有南蛮北狄,西戎东夷的说法,当时的湖南隶属楚国,哪怕是楚王称霸时期,他也自称过南蛮子。

  隋唐时期,湖南等地有了一定的发展,竟然被设计成了八郡之地。

  然而,这发展也是纵向对比湖南过去的地位,放在一整个唐王朝,这里还是很贫瘠的,唐王朝流放官员,专往这流放。

  高长松想到了另外一点,这荆蛮一带,不是盛产赶尸人吗?

  湘西三大邪,蛊毒、赶尸人、落花洞女。

  但赶尸人这传统是清朝才有的,虽说神话起源能追溯到蚩尤时期,但眼下是没有的吧?

  高长松看着韩适,眼含敬畏,哎,没想到他这么牛啊,又转念一想:“那你怎么来灵宝派了?”蛊毒跟道士不是对立的吗?

  韩适却表示:“我入灵宝派的初衷,就是想学禁蛊毒法。”他吐槽道,“最好能把家乡的蛊毒之术都禁了,我真不想跟虫子蛇呆在一起了,僵尸就更不行了。”他嗅嗅自己的胳膊手腕说,“我都要被腌入味了!”

  高长松想:懂了,这不就是《全X猎人》中的奇犽吗?出身杀手世家但想把家里的杀手都抓了,真是大孝子。

  哎,不对,也不能这么说,人人都有职业自由的权利。

  ……

  回怀贞坊没多久,坊门就落下了,崇虚观内倒有吃的,可毕竟是道士,就算能吃三净肉也不会准备太多,高长松想到这点,回来时顺路去屠户那买了猪与羊。

  好的部位一早就给买走了,眼下也没得挑,猪肉的价格不算很贵,长安城内一头猪约值600钱,他买点下水、瘦肉,花了五十多钱,羊价也肖似。

  高长松把乌云放下,跟他说:“你先捕鼠吃吃。”他们崇虚观还是有老鼠的。

  忽然,高长松背一耸,觉得有点冷,回头一看,才见韩适幽怨地盯着自己看,高长松用小拇指都能猜到他在想什么,他供奉精心烹饪的小鱼干狸奴都不买账,自己却让乌云去捕鼠。

  韩适:差别对待!是差别对待!

  乌云自己倒挺高兴的,他以前在山里除了被阿耶按着修炼,就是跟田鼠、脱兔之类的玩,具体说来是他玩他们,乌云捕捉到猎物是一定要玩弄一番才肯吃的,因此,他是捕鼠的高手。

  这年头的狸奴都会捕鼠,后世《聊斋志异》中有句话“黄狸黑狸,得鼠者雄”,也证明了古人对狸奴的态度。

  毕竟是烹给狸奴的吃食,高长松做得很精细,因道教有五荤三厌的说法,不吃韭、蒜、芸台、胡荽、薤,他就把茖葱打结扔进鼎里煮。

  茖葱在佛家是禁忌,道教却没做规定,他也算打擦边球了。

  野猪下酱清炖煮,羊肉则用胡人的法子做,加奶乳后烤了吃,高长松曾试过,味道就那样吧,不功不过,哎,只可惜他不擅长烹饪,否则就能做得更好了。

  他跟观内修行的道士们打时间差,给乌云做吃食时,其他人该吃得差不多了,这是崇虚观的休息时间,平日里干什么的都有,这两天大部分人应该都窝在白仙那写白刺猬观察日记。

  高长松:就离谱。

  他没想到这群道士如此爱精怪。

  这点葛巢有话说,其实全天下的道士都恨不得跟仙人一样,养几头坐骑,可惜一是贫穷限制了他们的行动力,二是武力值限制了他们的成功率,三则是颜控提高了他们的眼光,实在不能接受牛头人熊头人什么的。

  最后,愿跟道士跑的精怪就成了稀罕货中的稀罕货。

  高长松那筷子往肉块里一插,感觉软硬差不多了,就去招呼乌云吃饭,哪知道一出门就看见这幅画面。

  *

  “哇!”小徒弟惊呼,“他尾巴动了!”

  十三四岁的道士捂住胸口,一副再起不能的样子道:“他伸出爪爪玩老鼠!”

  葛朝阳凝视乌云:“吃了!他吃了!”

  高长松:“……”

  至于吗!

  白仙的行情依旧很好,可韩适回来后帮乌云宣传了一番,以至于不少人分流到这,高长松看人里三层外三层将乌云所在的围墙堵住,黑线得不行。

  葛朝阳修为高深,是最先发现高长松的,他撞上高长松无语的表情,眼神慌乱一秒,抚平衣襟上的褶皱咳嗽一声道:“我只是路过来瞧瞧罢了。”

  随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高长松:“……”

  其实,你不想走也是能不走的。

  乌云很习惯这众星捧月般的情形,他甚至不会施舍给两脚兽太多的眼神,哎,这就是人族,哪有什么危险的呢?

  高长松的气味他很熟,闻到人来了就从墙头上一跃而下,穿众道士而过,只见本簇在一起的人往两边分,如摩西分海一般,齐刷刷往后退,只留下迈着猫步的乌云。

  高长松:……你们真的至于吗?

  乌云向高长松扑来,只见他一个后空翻,再出现时已是人形,那是名眼神灵动的少年,四肢如猫科动物般纤细,却很有些力量感,看他的表情,无端有些骄纵,显然是没吃过苦的。再看他穿着,倒与其五陵少年般的风流面貌有些不同了,竟身着一袭粗布短褐,平头百姓常穿着养。

  乌云脑袋不大聪慧,法术却学得不错,放妖族里,他只是小小一幼崽,不说将自己身形放大放小,这幻化之术学得就很好。他曾得意地翘起尾巴跟耳朵,跟高长松咬耳朵,说那些小精怪,都幻化不出人形,哪怕能化出来,也不会变衣服,哎,赤身裸体的,不就像是没皮毛的猫,可真丑啊!

  至于他为何没幻化出锦衣轻裘,只因乌云一直住在街头小巷,往来皆是白丁。他们虽朴素,却有种野草般的生命力,和善又知足,乌云对人类最初的好印象就是这样来的。

  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乌云这一化形,伸长脖子往后望的葛朝阳就坐不住了,他趁着乌云大快朵颐时探高长松口风道:“这狸奴跟脚绝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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